甘肅省定西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的通知
現(xiàn)將定西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予以公布,并就資格復審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資格復審時間為2014年11月2日—11月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請考生根據(jù)時間安排按時參加復審。
二、資格復審地點
定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會議室(定西市安定區(qū)友誼北路46號)。聯(lián)系電話:0932—8232000。
三、有關要求
1、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根據(jù)本人報考職位要求需提供以下證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與網(wǎng)上報名時提供的必須一致)、戶口簿、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項目服務證和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單位加蓋公章)等相關證明。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業(yè)的畢業(yè)生,提供擇業(yè)通知書(或報到證派遣證);已就業(yè)(含“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民生實事項目人員” 等有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人員)的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其主管部門審核確認的證明,還需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本人身份及服務期滿的證明。
報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項目職位”人員還需提供:項目服務證、市縣區(qū)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相關證明和材料。具體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為:“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的,要提供由市、縣組織部門審核,省委組織部批準同意報考的證明;“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同時,“四項目人員”還需提供:縣級組織或人社部門出具的其未被事業(yè)單位聘用的相關證明!
部分職位要求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還需提供縣級以上組織或人社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
上述證明、證件須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考生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對提供虛假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其面試資格,同時記錄備案。
2、在職報考人員,不能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取消面試資格;未按時進行資格復審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出現(xiàn)的空缺名額,按所在職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3、面試時間、地點確定后另行通知。
附: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點擊下載】
定西市考錄辦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