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城市學院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公告
根據杭州市《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實施辦法》(杭人政〔2006〕5號)及杭州市《轉發(fā)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杭人社發(fā)〔2012〕703號),我校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任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大學城市學院成立于1999年7月,是經國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學院位于杭州市拱墅區(qū),占地1000余畝,校舍面積40萬余平方米。設有9個學院,37個本科專業(yè),70余個專業(yè)方向。學院面向全國招生,目前有全日制本科學生13500名左右。
學院重視學科建設、科研開發(fā)與產學研合作。現有省重點學科4個,市級重中之重和重點學科10余個,市級重中之重和重點實驗室10余個,設立了30多個科學研究與開發(fā)機構,在省、市各地建立了250余個產學研合作基地。2003年起,學院依托浙江大學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外國留學生。學院為有志之士提供了廣闊的發(fā)展空間,歡迎海內外人才加盟學院。
二、招聘計劃
2014年度我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具體招聘人數及相關招聘條件詳見《浙江大學城市學院2014年專任教師招聘計劃表》(參見附件)。
應聘人員除應符合《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正高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的副高職稱人員原則上要求在45周歲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年齡計算以此類推)。副高職稱人員或具有博士學位的研究生原則上要求在40周歲以下。具有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原則上要求在35周歲以下。特別優(yōu)秀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三、報名和資格審核
本招聘計劃2014年全年實施,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少10個工作日后,根據招聘工作總體部署、用人需求緩急以及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情況,適時組織考試、考核,直至相應崗位落實聘用人員。組織考試人數不受最低開考比例限制。除按規(guī)定完成招聘工作并落實聘用人員的崗位外,本招聘計劃在2014年度內有效。
應聘者可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向我校招聘郵箱(zhaopin@zucc.edu.cn)投遞簡歷。郵件主題請注明“姓名+應聘XX專業(yè)教師”崗位。報名應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1)個人簡歷(包括自高中開始至今的學習經歷、工作經歷、教學科研經歷和獲獎情況);(2)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學校核發(fā)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其他應聘人員應提供最高學歷、學位、職稱等證書復印件。國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復印件;(3)近5年內代表性論文著作、科研經歷、獲獎及被SCI、EI、SSCI收錄和引用證明文件或復印件;(4)身份證復印件、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
四、考試
考試采用教學、學術能力評價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主要為試講或學術報告及現場答辯。由分院學術委員會或聘任委員會組織專家聽講并作出評價,再報學院人事工作小組會議審議。根據考試評價結果,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五、體檢與考核
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己酥亓私饪己藢ο蟮乃枷胝嗡刭|、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以及從業(yè)工作經歷情況等。
六、公示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按擇優(yōu)原則確定擬聘人選,并于考核工作結束后在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hzsrsj.gov.cn和我校招聘網站http://zhaopin.zucc.edu.cn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政策和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
七、聘用待遇
專任教師待遇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除按規(guī)定享受專職教師待遇外,學校還提供科研啟動基金、購房借款、租房補貼等住房安置方面的相應待遇。目前學校提供的高層次引進人才政策可參見我校網站。
八、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湖州街51號;郵編:310015
聯系人:林老師,張老師
聯系電話:0571-88285795,0571-88018976
傳真號碼:0571-88018783
招聘郵箱:zhaopin@zucc.edu.cn
學校主頁:http://www.zucc.edu.cn
浙江大學城市學院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