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水利事業(yè)發(fā)展需要,海寧市水利局下屬單位市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合同工1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條件
招聘崗位為防汛倉庫工作人員:海寧戶籍,高中及以上學歷,熟悉機電操作,1968年6月13日后出生。持有電工操作證的綜合成績加5分。
二、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6月20日,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報名地點:海寧市水利局九樓東面第一間辦公室。(海昌路288號)
聯(lián)系人:陳純,聯(lián)系電話:87290309 13567354609
三、招聘程序
1.報名,F(xiàn)場如實填寫《海寧市水利局編制外合同工招聘報名表》。報名時提供2012年以后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張、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資格審查。對照應聘資格條件和要求逐個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應聘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3.考試:考試采取實務操作方式組織,實務操作成績加上加分項為綜合成績,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當綜合成績相同時,加考一場)。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招考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考察參照浙江省招考國家公務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或考察出現(xiàn)不合格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4.公示、錄用
體檢、考察合格的列為公示對象。經公示無異議確定為錄用對象。錄用對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xù),逾期不報到者,視作自動放棄。工資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聘用后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項,由海寧市水利局負責解釋。
海寧市水利局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