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和創(chuàng)新社會管理,加強基層綜治維穩(wěn)組織建設,全面推進網(wǎng)格化社會服務治理工作,根據(jù)《中共漾濞彝族自治縣委、漾濞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平安漾濞建設的實施意見》(漾發(fā)〔2014〕7號)、《中共漾濞彝族自治縣委辦公室、漾濞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實行網(wǎng)格化社會服務管理的意見》(漾辦發(fā)〔2014〕15號)文件精神,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首批鄉(xiāng)鎮(zhèn)網(wǎng)格巡查員(專職人民調解員)11名,現(xiàn)將相關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此次招聘的崗位除縣社管綜治辦1人外,主要為鄉(xiāng)鎮(zhèn)定向招聘,具體招聘崗位和名額如下:
縣綜治辦1名蒼山西鎮(zhèn)2名 平坡鎮(zhèn)1名 漾江鎮(zhèn)1名
順濞鎮(zhèn)1名 太平鄉(xiāng)1名 富恒鄉(xiāng)1名 瓦廠鄉(xiāng)1名
龍?zhí)多l(xiāng)1名 雞街鄉(xiāng)1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公民(單位在職人員、村委會干部不在招聘范圍內);
2、應聘人員熱愛工作,有責任心,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等不良現(xiàn)象,身體健康,五官端正,服從組織安排;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6年6月22日前出生)40周歲以下(1974年6月23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具有高中、中專以上學歷,熟悉計算機操作,了解基層調解工作。
三、工資待遇
月工資2000元,含保險及績效考核工資。
四、報名及考錄程序
(一)報名時間:2014年6月23日至7月12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下午14時至17時。
(二)報名地點:漾濞縣政法委
聯(lián)系人:楊麗春、霍永安
聯(lián)系電話: 7520901
(三)考試。包括筆試、計算機技能測試和面試三個部分。
1、筆試。筆試成績滿分100分,考試科目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以語文知識、法律基礎知識、時事政治、矛盾糾紛調解相關知識為主。由縣委政法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聘請專業(yè)人員出題、監(jiān)考并批卷。
2、計算機技能測試。計算機技能考試成績滿分100分,以計算機實際操作、漢字錄入、文檔編輯、電子表格制作為主。筆試和計算機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和計算機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指標以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主要對考生的普通話、語言表達能力和相關矛盾糾紛調處能力等進行測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確定擬聘用人員?荚嚲C合成績滿分100分。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50%+計算機考試總成績*20%+面試總成績*30%),上述成績中,筆試總成績、計算機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通過計算機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并按保留兩位小數(shù)的計算結果代入綜合成績的計算表達式中,綜合成績通過計算機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如果保留兩位小數(shù)的綜合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者勝出,若面試成績相同,則計算機考試成績高者勝出。擬聘用人員按分數(shù)高低先后順序在11個崗位中進行選擇,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五)政審。體檢合格者,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政審。政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聘用與解聘
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新招聘網(wǎng)格巡查員(專職人民調解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由縣政法委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相關勞動合同2年一簽,并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受聘期間,鄉(xiāng)鎮(zhèn)網(wǎng)格巡查員(專職人民調解員)由縣綜治辦、各鄉(xiāng)鎮(zhèn)實行雙重考核、雙重管理,日常工作由鄉(xiāng)鎮(zhèn)綜治辦及司法所負責管理。對違反相關制度和紀律規(guī)定應當辭退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六、招聘紀律
此次定向招聘工作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紀律,有下列違反紀律情形的應聘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縣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將聯(lián)合紀檢監(jiān)察部門進行嚴肅處理。
(一)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二)應聘工作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五)招聘工作人員違反規(guī)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的。
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違反規(guī)定招聘的人員,一經(jīng)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七、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及其它相關證件原件復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張。
(二)應聘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電話方式暢通。若因應聘人員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三)本次招聘不收報名考試費。
此公告
漾濞彝族自治縣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