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鎮(zhèn)擬公開招聘2名非在編工作人員,從事綜治城管部門文秘工作。公布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條件及相關政策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二)愿意履行編外用工崗位義務,有較強的文字功底,能吃苦耐勞,能夠適應加班,服從工作安排;
(三)身體健康且能勝任崗位工作;
(四)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79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性別不限;
(五)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
(六)退伍軍人給予筆試成績加分3分。
二、報名及考試方式
(一)報名資格:應聘人員須確認自己符合報考條件的方可報名,并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做出承諾。如有虛假,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其聘用資格。應聘人員必須保證本人無違法違紀的記錄。
(二)報名材料:報名時應提交《報名表》(《報名表》可下載),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張,并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三)報名時間:2014年11月3、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四)報名方式: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請至廈門市海滄區(qū)東孚鎮(zhèn)洪詩路98號,東孚鎮(zhèn)人民政府辦公樓一樓綜治辦公室報名,聯(lián)系電話:0592-6313367,聯(lián)系人:小吳。
(五)資格審查:報名現(xiàn)場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初審符合條件的接受報名。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資格,造成的相關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六)考試方式: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時間初定在2014年11月中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公文寫作水平,采取閉卷寫作的方式,在規(guī)定時間內一次完成,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合格線不低于60分。參加面試人員從筆試成績上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中按崗位擬聘人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不低于60分,按崗位擬聘人數(shù)1:1比例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合格成績不得低于75分。
三、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若體檢不合格或應聘人員自動放棄體檢造成的空缺名額,根據(jù)考試綜合排名順序進行遞補1次;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四、合同簽訂與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考核合格后,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待遇按照東孚鎮(zhèn)同類非在編雇用人員相關待遇標準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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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海滄區(qū)東孚鎮(zhèn)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廈門市海滄區(qū)東孚鎮(zhèn)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