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鹽邊縣教育局關于2014年12月考核招聘中小學教師的公告
為滿足我縣部分縣屬學校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jù)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激勵引導教育衛(wèi)生人才服務基層的意見》(川委辦〔2014〕7號)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和直接考核招聘的相關規(guī)定,擬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中小學教師18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攀西人才網(wǎng)(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pzhpta.gov.cn)發(fā)布):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和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其中,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必須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等證書、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等證書、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考環(huán)節(jié)或不予聘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招聘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年齡在18周歲—35周歲(即1978年12月8日—1996年12月8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3年12月8日—1996年12月8日期間出生)。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教師資格證: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
5.符合有關回避規(guī)定。
6.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報考者畢業(yè)證書或教師資格證書所注專業(yè)應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相符。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xiàn)役軍人。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4.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5.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7.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行為的。
8.鹽邊縣的在職教師。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見《鹽邊縣2014年12月考核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情況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12月8日-2014年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方式: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現(xiàn)場報名點設在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會議室(進大門左手邊第一間)。
3.選擇崗位。報考者認真閱讀“公告”、“崗位情況表”,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jù)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4.填報信息。報考者真實、準確填寫《2014年12月鹽邊縣考核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附件2)各項內容。
5.資格審核。本次考試資格審核工作和報名工作同時進行。
6.報名時應持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核:
《2014年12月鹽邊縣考核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附件2)一份(請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須提供教育學、心理學成績單(加蓋公章)和普通話證書。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于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的,不予聘用,缺額不再遞補。
四、考核和面試
(一)考核:由鹽邊縣考核小組進行考核,重點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二)面試: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由鹽邊縣考核小組對考核合格的人員進行綜合面試,綜合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知識結構,專業(yè)素養(yǎng),溝通協(xié)調能力和實際教學能力。
五、體檢
入圍體檢人員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所有考生(包括一個崗位只有一人報名的考生)面試成績若低于60分(滿分100分),不得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體檢前出現(xiàn)缺額的,可以按報考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遞補考生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體檢由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鹽邊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復檢在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由人社部門在攀西人才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公示期間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出現(xiàn)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聘用審批及試用期
考核、面試、體檢合格者,按規(guī)定程序報人社部門審核確認后,在攀西人才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缺額不再遞補。新聘用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和服務期制度。試用期間有嚴重違規(guī)違紀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的教師在報考崗位服務期需滿五年(含試用期),不滿5年的一律不得調動。
八、紀律監(jiān)督與回避
為保證我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招聘工作實行信息、程序、結果的全部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guī)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和《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等規(guī)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參與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812—8657444(中共鹽邊縣紀委監(jiān)察局)
3.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九、本方案由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鹽邊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812—5250100(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2—8657653(鹽邊縣教育局)
附件1:鹽邊縣2014年12月考核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情況表
附件2:2014年12月鹽邊縣考核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
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鹽邊縣教育局
2014年11月26日
附件1_鹽邊縣2014年12月考核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情況表.rar
附件2_2014年12月鹽邊縣考核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