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臨滄市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警力不足的現狀,切實提高司法警察服務保障人民檢察院工作的效率和質量,經市院黨組研究,決定公開招錄聘任制司法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錄工作在市院黨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市院政治部、計劃財務裝備局、司法警察支隊參與具體招錄工作。
二、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招聘名額和崗位性質
(一)招聘名額。4名(限男性)。
(二)崗位性質。屬于非在編人員,不具備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和國家公務員身份,不具備執(zhí)法資格,不享受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的相關待遇,實行合同聘用制,全部用于協助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履行司法警察工作職責。
四、招聘對象
除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正式職工以外的人員,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在18周歲以上(即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至30周歲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學歷放寬到全日制高中畢業(yè)以上)或警校畢業(yè)生優(yōu)先。
五、招聘條件
(一)政治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的具體要求;
4、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錄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開除公職或有吸毒史的;
4、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親和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或者曾參加過“法輪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組織的。
(二)身體條件
符合《公務員錄用特殊標準》中關于人民警察職位招錄條件所需身體素質。體型端正,非特體,面部無明顯特征缺陷,無不良記錄,無殘疾,無紋身,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色覺異常,無重度平跖足,無傳染性疾病,身高1.70米以上,體重不低于50公斤。
六、招錄程序及方法
招錄程序及方法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
2、報名時間。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1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報名地點。臨滄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二)測試方式
招聘測試采取體能測試、基礎知識測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先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合格者方可參加基礎知識測試。根據參加測試人數按擬計劃招聘數之比2:1的比例確定擬招聘人數和確定進入面試人數,如果參加筆試人數超過擬計劃招聘數2倍及以上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招聘人數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如果參加面試人數不夠擬計劃招聘數2倍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1、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進行測試。體能測試不合格者不得參加筆試。體能測評實行百分制。測評項目為:10米×4往返跑、1000米中長跑、立定跳遠和引體向上4個項目,每項25分,總分100分。詳見附件《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測項目及評分標準》。時間為2015年1月9日,上午9:00時,地點在臨滄市人民檢察院。
2、筆試。筆試測試科目《公安基礎知識》。筆試測試滿分為100分;時間為2015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時;地點在臨滄市人民檢察院(以準考證所列為準);考生務必于2015年1月9日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3、面試。面試方法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進入面試的人數按擬計劃錄用數之比2:1進行面試,面試分滿分100分。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綜合成績合成辦法
綜合成績=基礎知識測試×50%+面試成績×50%
七、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辦法
報名時須提供畢業(yè)證、戶口簿、退伍證、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證件照兩張(小1寸)和生活彩色照片兩張(全身照)。在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由市院政治部給予報名登記。
八、聘用程序
1、體檢和考核。按照考試成績確定體檢和考核人員名單。體檢和考核由市院政治部、司法警察支隊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體檢由市人民檢察院指定醫(yī)院統(tǒng)一組織進行,費用自理。體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缺的崗位依次按報考本崗位的高分遞補聘用。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和政審?己艘孕藕驅嵉乜己朔绞竭M行,政審提供相關證件和《政審表》,《政審表》到戶籍所在地縣(市)公安局派出所進行政審。
2、確定擬聘人員。經體檢、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
3、公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臨滄市政府公眾信息網和臨滄人事網張榜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
4、辦理聘用手續(xù)。擬聘用人員,填寫《聘用合同書》一式二份,報市院政治部審批。
九、聘期及待遇
1、聘期。聘期3周年,一經聘用,試用期3個月,聘用合同一次簽訂,聘期內有違法違紀行為或聘用單位與本人協商一致的,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2、待遇。聘用后,聘用待遇每月每人2800元(含五險);同時享受法定節(jié)假日和年休假等待遇;服裝由聘用單位統(tǒng)一配發(fā);食宿自理,出差按照《臨滄市市級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執(zhí)行;經本人申請且單位同意,可以參加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或其他用人單位的招錄考試。
十、紀律要求
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崗位必須體現“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對不遵守規(guī)定、弄虛作假、考試作弊的考生取消招聘資格。
十一、監(jiān)督檢查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確保應聘者和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由臨滄市人民檢察院紀檢組、監(jiān)察處對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jiān)督。本公告由臨滄市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市院政治部(0883-2166006)、司法警察支隊(0883-2167008);監(jiān)督舉報電話:0883-2166059(臨滄市人民檢察院紀檢組),0883-2166027(臨滄市人民檢察院監(jiān)察處)。
臨滄市人民檢察院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