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成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成人社辦發(fā)〔2011〕276號)及《成都警備區(qū)《印發(fā)<區(qū)(市)縣人武部招聘補員實施辦法>的通知》相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蒲江縣人民武裝部所屬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思想素質好,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德才兼?zhèn)洹?/P>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合格。
3、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為人正直,能吃苦耐勞,有較強的大局觀念和保密意識,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4、符合《2015年蒲江縣人民武裝部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應聘資格條件。應聘人員在核對校驗原件前須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學位證、《退役證》等證書;在編在崗人員應聘,須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
(二)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行為的。
6、現(xiàn)已由蒲江縣財政供養(yǎng)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詳見附件1)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
1、網上報名:2015年1月4日00:00—1月8日23:59。
2、照片審查:2015年1月4日00:00—1月8日17:00。
3、資格審查:2015年1月4日09:00—1月9日17:00。
4、網上繳費:2015年1月4日09:00—1月9日23:59。
(二)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不設現(xiàn)場報名。應聘人員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www.cdpta.gov.cn)報名。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2015年蒲江縣人民武裝部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信息后,按以下程序報名:
1.網上注冊: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應聘人員可直接登錄報名,填報崗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文件格式為jpg,格式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將對應聘人員所傳照片的質量在網上進行審核,并在應聘人員注冊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應聘人員需按要求重新上傳。
選擇崗位: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報考崗位后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在部隊有過立功授獎表現(xiàn)的轉業(yè)退伍軍人務必在“獎懲情況”欄內將具體立功授獎的時間、項目、等級以及授獎單位等內容填寫清楚)。
3、資格審查。本次考試由蒲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蒲江縣人社局”)、蒲江縣人民武裝部負責進行網上審查。應聘人員提交《應聘資格審查表》1-2個工作日后,應及時登陸網站查詢是否通過審查。
4.報名繳費。
(1)繳費方式:本次考試采用網上繳費方式,不設現(xiàn)場繳費。
(2)收費標準: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
繳費確認:繳費完成即視作報名成功,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xù)。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5年1月22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電話:028—86150916)辦理退費手續(xù)。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5.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者于2015年1月22日至24日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照網絡提示打印筆試準考證。不具備打印條件的應聘人員,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2樓)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6.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根據自身情況和擬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及專業(yè)要求,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
(2)蒲江縣外在編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
(3)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4)應聘人員網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lián)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考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四、考試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含加分)和面試成績各占50%計入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分數折合時有小數點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2015年1月24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科目:《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
3.開考比例: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方能開考;未達上述比例的崗位,取消或調減招聘崗位及人數。取消或調減情況于2015年1月14日前在蒲江公眾信息網(http://www.pujiang.gov.cn/)(蒲江縣人社局子網站)公布。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人員,于2015年1月23日前憑本人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申請退還本人所繳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4.筆試成績計算:按照《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各占50%計算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兩科折合后成績和加分)按50%計入總成績。計算公式:(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50%+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政策加分)×50%計入總成績。符合加分規(guī)定的,按政策加分。
5.政策加分
(1)加分條件:經組織選派的大學生志愿者,服務期滿(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5年1月4日)、考核合格且未被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錄(聘)用的,按照成都市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有關加分政策規(guī)定加分;退役大學生士兵按照成辦發(fā)〔2014〕31號文件享受加分政策。
(2)申報方式: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xié)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服務協(xié)議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yè)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待繳納筆試考務費后,于2015年 1月23日下午17∶00前交蒲江縣人社局公事科(蒲江縣鶴山鎮(zhèn)桫欏路上段73號),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6.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加分情況和進入面試核對校驗原件人員名單將通過蒲江公眾信息網(http://www.pujiang.gov.cn/)公布。進入面試核對校驗原件人員按面試開考比例和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guī)則》規(guī)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yōu)?分的應聘人員,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
(二)核對校驗原件
核對校驗時間:見筆試成績公告。
2.核對校驗地點:蒲江縣人社局公務員與事業(yè)人員管理科(蒲江縣鶴山鎮(zhèn)桫欏路上段73號,聯(lián)系電話:88550355)。
3.核對校驗方式:核對校驗時須提供:①本人《準考證》;②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③《應聘資格審查表》一式三份;④報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件(畢業(yè)證、學位證、退役證、獲獎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執(zhí)外國文憑者,需同時提供國家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學歷、學位證明原件);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證件類照片2張;⑥現(xiàn)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服務基層大學生志愿者提供服務所在地縣級項目管理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原件)。
核對校驗合格者現(xiàn)場繳納80元考務費后領取《面試通知書》。核對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核對校驗而產生的崗位空額,按各崗位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額遞補。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開考比例:同一招聘崗位按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之比1:3確定進入參加面試人員(報考人數少的個別崗位,可放寬到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崗位及人數。無法調減的,按照《成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第三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辦理。
4、收費標準:根據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收取面試費80元/人。
5.總成績公布:通過蒲江公眾信息網公布。
五、體檢及考察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排序;面試成績再相同的,按筆試成績排序;筆試成績再相同的,按《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排序。
(一)體檢在蒲江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指定的縣級及以上人民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崗位或行業(yè)有特殊要求的按行業(yè)特點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承擔。
(二)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三)體檢合格的,由蒲江縣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進行考察。考察內容為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因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察。
(四)體檢和考察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在蒲江公眾信息網(http://www.pujiang.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報到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
(一)擬聘人員如系事業(yè)、企業(yè)單位的在職人員,應當提供依法終止或者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證明材料。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應提供原單位書面同意其調動的證明材料。
(二)擬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現(xiàn)行政策執(zhí)行,符合蒲江縣引進和培育高層次高素質人才條件的享受相應待遇。
(四)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從聘用之日起,應在蒲江縣工作滿5年后,方可申請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聘用人員在單位工作期間參照軍隊內部有關管理規(guī)定進行日常管理,如違反軍隊管理規(guī)定,依有關法規(guī)處罰直至開除。
八、監(jiān)督及咨詢
為保證我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蒲江縣人社局紀檢監(jiān)察室 (028)88550730
蒲江縣紀委(監(jiān)察局) (028)88522215。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蒲江縣人社局、蒲江縣人民武裝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8)8855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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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蒲江縣人民武裝部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