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佛山南海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南海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擬公開招聘編制工作人員1名。現(xiàn)依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制定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和報考條件
本次招聘職位共1個,具體招聘職位和報考條件見職位表:
南海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招考崗位 |
崗位介紹 |
招考人數(shù) |
性別 |
年齡 |
學歷學位 |
專業(yè) |
其他要求 |
綜合部 監(jiān)督員 |
負責公共資源交易行為的監(jiān)督和指導工作 |
1 |
不限 |
35歲或以下 |
本科學歷 |
法學(B030101) |
具有5年或以上從事政務服務管理和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相關工作經驗。
|
說明:①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12月31日;②學歷學位須國家承認;③國(境)外學歷須提供學歷認證。④專業(yè)名稱及學科代碼,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目錄(2014版)。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委托南海人才信息網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1月21日-2015年1月23日。
2. 報名地點:桂城桂瀾北路8號南海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五樓503室。(聯(lián)系人:董先生,聯(lián)系電話:0757-81631278)
3.報名所需材料:《南海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職稱證、相關資歷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資格審查
我單位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確定考試對象,并通知考試時間、地點。
三、考試
1、筆試:筆試總分100分,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的公共基礎相關知識及寫作。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本招聘崗位按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5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對象。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南海人才信息網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面試總分100分。面試人選出現(xiàn)空缺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其他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tǒng)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3、總成績及體檢人選:總成績由筆試和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總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體檢人選。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南海人才信息網上公布考生總成績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四、體檢
體檢由我單位統(tǒng)一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guī)定進行。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同崗位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體檢所需費用由我單位支出。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同崗位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招聘人選,名單在南海人才信息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未接有效投訴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人員聘用手續(xù)。擬聘人選放棄聘用或未在規(guī)定報到時間內報到的,可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同崗位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南海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5年1月12日
附件1: 南海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