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中心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廣東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成立于2006年(原名稱為“廣東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2012年更為現(xiàn)名),公益一類,掛靠國家能源局南方監(jiān)管局,主要負責廣東省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理有關工作;廣東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聯(lián)系會議日常工作,執(zhí)行聯(lián)系會議下達的應急指令;組織制定(修改)廣東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研究提出廣東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計劃;收集相關信息,并按規(guī)定予以上報和公布。
為加強省電力應急管理工作水平,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包括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國有企業(yè)工作人員,人事關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務機構人員和其他符合應聘條件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者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年齡條件:要求35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技術職稱人員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七)非廣州戶籍(含從化、增城)報考者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fā)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規(guī)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八)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具體詳見《廣東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中心2015年公開招聘崗位表》(見附件1)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guī)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yè)編制,執(zhí)行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5年2月9日至2月13日
(二)報名地點或方式。
采用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填寫《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連同本人彩色證件照,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掃描電子版發(fā)送到招聘單位電子郵箱,郵箱地址:xuxh@serc.gov.cn。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gdrsp.gov.cn)或國家能源局南方監(jiān)管局網站(http://nfj.nea.gov.cn/),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yè)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yè)代碼不一致的崗位。
4.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2015年2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5.按廣東省相關規(guī)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7.落實回避規(guī)定要求,凡與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四)報名資格審查
至2015年2月16日,初審結束后,將于2015年2月16日在國家能源局南方監(jiān)管局網站(http://nfj.nea.gov.cn/)上公布初審合格者名單。初審合格的考生于3月11日9:00至17:00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書、工作經驗證明、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用照片一致)和其他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到廣州市解放北路603號六榕樓202室,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并領取筆試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筆試主要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基本知識、專業(yè)知識和文字能力、綜合能力測試題。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能力和專業(yè)知識,考察實際解決問題的能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一)筆試。
時間:在國家能源局南方監(jiān)管局網站(http://nfj.nea.gov.cn/)公告欄上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
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并列。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和國家能源局南方監(jiān)管局網站公布。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果入圍人數達不到1:5的,按照實際入圍人數進入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和單位網站公布。面試時間、地點、資格復審等事項另行通知。請注意查收電子郵件,并保持通訊暢通。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六、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疾旃ぷ鲊栏癜凑铡稄V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八、公示和聘用
報考人員經考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選。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和國家能源局南方監(jiān)管局網站(http://nfj.nea.gov.cn/)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九、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關于年齡、工作經歷等時間界限計算至2015年2月1日。
(二)網上郵件報名方式,接收報名信息應計算到報名截止日的24:00為止。
(三)關于遞補的說明。因面試人選出現(xiàn)空缺、體檢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或者個人放棄聘用出現(xiàn)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十、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85125172
監(jiān)督投訴電話:020-8512515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