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連云港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精神,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適崗人才,優(yōu)化本縣事業(yè)單位人員結構,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財政等部門下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1名,F(xiàn)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應聘專業(yè)崗位。
2.具有適宜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yè)素養(yǎng),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3.年齡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次招聘的所有崗位均不限戶籍。
4.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是指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5.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2014版)。
6.具體崗位及招聘條件等詳見《東海縣2015年公開招聘財政等部門下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7.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2015年5月23日—5月25日(節(jié)假日正常上班),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在縣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晶都大道,人力資源市場二樓)。
2.報名所需材料:《東?h2015年公開招聘財政等部門下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考生請自行下載填寫并正反面打印)、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3張、身份證和畢業(yè)證(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的原件及復印件、具體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3.報名費:報名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特困家庭畢業(yè)生持民政部門核發(fā)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工會組織核發(fā)的《特困職工證》,免收報名費。
4.報名注意事項: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并在東?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應聘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可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時間另行通知。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考試方式
B01崗位招聘的高層次人才,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可根據(jù)報名情況簡化考試程序,直接面試、考核擇優(yōu)聘用。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或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筆試、面試或技能測試由東?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
(二)筆試
1.科目
B02—B14崗位考試范圍為公共基礎知識。
B15崗位考試范圍為英語專業(yè)知識。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將在東?h進行。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時間:2015年5月30日上午9:00-10:30。
3.筆試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試卷滿分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50分。
4.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5.筆試成績和資格復審名單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東?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三)資格復審
1.B02—B15崗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聘用的人數(shù),按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請在1:3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lián)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部門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lián)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材料:筆試準考證、身份證、畢業(yè)證和《教育部學歷證書注冊備案表》(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戶口所在地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已婚者提供無計劃外生育證明、具體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或證明材料。
3.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東?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四)面試或技能測試
1.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直接進入面試或技能測試。
面試崗位:B01—B11、B15。
技能測試崗位:B12—B14。
2.面試根據(jù)具體崗位用人需求分別采用結構化面試、集體綜合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以書面形式當場通知考生。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50分。
3.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yè)技能(詳見崗位表),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技能測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五)總成績計算
B01崗位總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總成績=面試成績100%
B02—B11、B15崗位總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B12—B14崗位總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總成績=筆試成績50%+技能測試成績50%
面試或技能測試成績、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東?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六)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或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工作由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統(tǒng)一組織,參照修訂后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七)考察和公示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會同主管部門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組織考察,并根據(jù)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xiàn)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排名等。
對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的缺額,在本崗位面試或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八)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B02、B03崗位按總成績高低在招聘崗位范圍內進行公開、自主擇崗,具體崗位見《東?h2015年公開招聘財政等部門下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選崗崗位一覽表》(附件2),其他崗位則直接經縣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初次就業(yè)人員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己瞬缓细裾撸∠赣觅Y格,終止聘用關系。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四、紀律監(jiān)督
為嚴肅考風考紀,本次招聘全過程由縣紀檢監(jiān)察機關監(jiān)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特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
縣紀委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8-87212385
五、政策咨詢
東?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8-87027077、87027269
財政局咨詢電話:87212113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東?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報名登記表
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