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補充工作人員,龍川縣鶴市、龍母農業(yè)技術推廣中心站決定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2名(見附件《龍川縣農業(yè)局下屬事業(yè)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經龍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服從統(tǒng)一調配;
(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guī)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二、報名辦法
(一)時間:2015年7月8日至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二)地點:龍川縣縣委黨校(縣交通運輸局左進50米)。
(三)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報名需提交以下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
1.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
2.學歷學位證書(就業(yè)推薦表、成績單)和報到證(暫緩就業(yè)協(xié)議書、人事代理協(xié)議書);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1張;
4.報名登記表(見附件、本人手工填寫,不得代填)。
(四)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報名須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yè)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yè)證書。
3.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fā)〔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guī)定,對在2012年6月26日至2015年6月26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報考時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報名時提交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同時在《報名登記表》備注欄內注明服務的基層項目名稱、合格證書編號。
4.準考證領。禾峤徊牧辖泴徍朔蠄竺麠l件的,在7月16日-17日憑身份證到龍川縣農業(yè)局三樓人事股領取。
三、考試
(一)筆試。2015年7月18日上午9:00至11:30在龍川縣隆師中學舉行。筆試科目和內容包含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各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龍川縣政府網站上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二)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分為合格、不合格。各招聘崗位在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擬聘人數的1∶2 確定面試對象,筆試人數達不到1∶2 的,按筆試成績合格人數確定。考官組當場決定面試考生合格或不合格,并通知考生。如面試合格考生中筆試成績排名到崗位擬聘人數最后一位出現(xiàn)同分情況時,將第二次組織面試評分確定進入體檢考生。具體時間地點在龍川縣政府網站上另行公告。
四、體檢、考察、公示
(一)體檢。根據招聘崗位擬聘人數在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的體檢人選安排到縣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辦法(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
(二)考察。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三)公示。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龍川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可依次遞補體檢、考察、公示人選。
五、辦理聘用手續(xù)和福利待遇
擬聘用人選經公示無異議的,報龍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辦理相關手續(xù),兌現(xiàn)相應待遇。
六、其他事項
(一)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二)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fā)現(xiàn),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三)本公告及附件在龍川縣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龍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全程監(jiān)督,舉報或投訴電話:0762-6882840;
(五)本公告由龍川縣農業(yè)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62-6899996。
原標題:龍川縣農業(yè)局下屬事業(yè)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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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龍川縣農業(yè)局下屬事業(yè)單位招聘崗位表.rar
龍川縣農業(yè)局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