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我縣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需要,經(jīng)縣人民政府同意,馬山縣氣象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縣氣象災害防御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yōu)的原則。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愛祖國、愛人民、愛社會主義;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3.性格開朗,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協(xié)調、溝通和組織能力,身體健康,樂于奉獻;
4.資格及學歷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熟悉計算機操作,專業(yè)不限;
5.招聘對象年齡條件: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二)凡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因違法、犯罪受過治安處罰或刑事處罰和免于刑事處罰的;
2.因違法違紀正在被查處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5年8月31日-9月8日,具體時間為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報名地點:馬山縣氣象局綜合辦公室
(三)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名者在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與應聘崗位要求相關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包括本人學歷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符合報名條件者填寫《馬山縣氣象局氣象災害防御工作人員報名表》。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資格審查。根據(jù)招聘條件在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報名。
(二)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面試內(nèi)容主要是測試應聘者與聘用崗位匹配的相關知識、溝通能力以及協(xié)調處理問題能力等。面試時間、地點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核及體檢。根據(jù)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shù)1:1比例確定考核人選,考核由馬山縣氣象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考核合格者確定為體檢人選,體檢人選由招聘單位組織到縣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五、公示及聘用和待遇
經(jīng)縣氣象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審核后,從面試、考核、體檢合格者中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選,對擬聘人選公示7天,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nèi)。在試用期內(nèi)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或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者與聘用單位簽訂為期1年的聘用合同,聘用期滿后,視單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現(xiàn)情況可續(xù)聘或解聘;聘用后不服從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聘用期間按馬山縣財政供養(yǎng)聘用臨時工進行管理,月工資1500元,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由縣財政繳納。聯(lián)系電話:6822311。
馬山縣氣象局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