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擬在全市范圍內公開考調市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計劃和崗位
本次考調單位7個,考調崗位共計11個,具體崗位詳見崗位計劃表。
二、對象及條件
(一)考調對象
符合考調崗位條件要求的宜賓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
(二)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業(yè)績突出,群眾公認;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年齡35周歲及以下。年齡、工作經歷等計算截止日期為此次考調報名的第一日。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5.具備考調崗位所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和任職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調:
1.事業(yè)單位新招聘人員首次訂立聘用合同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新錄用公務員未滿5年最低服務期的;
2.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具有《四川省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第十四條所列應當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規(guī)和現(xiàn)行人事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6年1月6日—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考調崗位。報考者應選擇完全符合條件要求的崗位報名,每人限報1個崗位。
2.填寫報名信息。報考者下載并如實準確填寫《宜賓市市屬事業(yè)單位2015年第二次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信息登記表》。
報考人員在報名前應征得所在單位及單位主管部門同意。
3.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各考調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報考者持貼好照片的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考調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蓋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和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各考調單位參加資格審查。
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調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4.確認繳費。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務于2016年1月7日17:00前,攜帶經考調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查合格并蓋章的報名信息登記表,到宜賓市人社局七樓707室(翠屏區(qū)南岸長江大道西段13號),繳納筆試考務費100元,并交1寸的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張(與報名信息表相片同底)。未按時繳費者視為棄權,責任自負。
5.領取準考證?忌鷳{本人身份證和繳費單據于2016年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到市人事考試中心(翠屏區(qū)大碑巷37號)領取本人準考證,并于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二)開考比例
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與考調計劃的比例達到5:1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考調單位報主管部門審核并經市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達不到3:1的,按比例調減或取消該崗位考調計劃。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攜帶身份證和繳費發(fā)票退還筆試考務費。
(三)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主要測試應試人員政治理論、政策水平、法律法規(guī)、邏輯推理、公文寫作、時政要聞、市情市策等方面知識的掌握能力。部分崗位根據需要可加試筆試科目(需要加試的崗位及加試科目詳見崗位表)。
筆試和加試時間為2016年1月16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面試
面試按考調名額與參加面試考生人數(shù)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入闈人選。如果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入闈人選。
本次所有考調崗位均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間暫定2016年1月底前,具體時間和地點由考調單位另行通知。
(五)考試總成績計算
不加試筆試科目的崗位總成績=《綜合知識》成績×50%+面試成績×50%
加試筆試科目的崗位總成績=《綜合知識》成績×40%+加試科目成績×30%+面試成績×30%
考試總成績將在本考調公告發(fā)布網上公布。
(五)考察
本次考調人選實行差額考察。面試結束后,按考調名額1:2的比例,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差額考察人選?疾靾猿值虏偶?zhèn)洹⒁缘聻橄、注重實績的原則,采取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實地走訪等方式,全面了解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業(yè)務水平、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疾旖Y束后,由各考察單位及主管部門如實寫出考察報告,經集體研究、等額確定考調體檢人選。
(六)體檢
體檢在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
考調單位及主管部門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考調單位及主管部門報經市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可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參加考察和體檢的人員。
(七)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察、體檢情況,由考調單位及主管部門集體研究、等額提出擬調對象,按人事管理權限報送市委組織部或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后統(tǒng)一公示。
(八)辦理調動
對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調動的人員,按現(xiàn)行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擬調動人員必須在擬調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60日內,按干部管理權限提供同意調動的書面材料和全部檔案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xù);不能按期辦理完相關手續(xù)的,取消調動,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考調嚴格按照中央、省、市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如發(fā)現(xiàn)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xiàn)象,可向各考調單位的紀檢監(jiān)察部門檢舉和申訴,也可直接向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舉報電話:8200730 5103556。
五、本公告由宜賓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各崗位的具體條件,由考調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 8200448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5103735
各考調單位電話:
宜賓市法學會 2330687 李老師
宜賓市醫(yī)保局 8203973 吳老師
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 5103579 羅老師
宜賓市財政監(jiān)督檢查局 8222136 劉老師
宜賓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8222136 劉老師
宜賓市種子站 8221637 張老師
宜賓衛(wèi)生學校 8226343 張老師
中共宜賓市委組織部
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