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甘肅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蘭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guī)定和工作需要,蘭州市6個縣(區(qū))和市屬72個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41名(其中管理崗位63名,專業(yè)技術崗位679名,工勤技能崗位99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的學歷學位、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應聘人員年齡為18周歲以上(1998年6月1 日以前出生);
6.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2016年蘭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簡表》)。
二、應聘崗位具體條件
詳見《2016年蘭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簡表》。
三、報考程序
(一)崗位查詢
2016年6月1日開始通過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 www.gslz.lss.gov.cn)閱讀招聘公告并查閱《2016年蘭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簡表》。
(二)提交報名申請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應聘人員于2016年6月12日上午9:00 至6月18日下午17:00期間,登錄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 www.gslz.lss.gov.cn)進行報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名時,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登錄報名系統(tǒng)內閱讀),本人提交的報考申請所有材料要真實、準確。應聘人員仔細閱讀相關崗位資格條件,誤報、錯報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報考專業(yè)參考《2014年甘肅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專業(yè)分類參考目錄(試行)》和《2016年甘肅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專業(yè)分類參考目錄(試行)》所表述專業(yè)大類或若干具體專業(yè))。
提交報名信息后,系統(tǒng)自動生成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名確認和下載打印準考證的關鍵字,請務必牢記。
(三)上傳照片和繳費
提交報名信息后,應聘人員應上傳近期免冠清晰藍底證件照片(大小為295×413,50KB;格式為JPG格式),并在網上繳納考務費150元,繳費截止日期為6月19日下午17:00。未按規(guī)定報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應聘人員須于2016年6月27日上午9:00至7月2日上午9:00 期間,登錄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 www.gslz.lss.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分專業(yè)技術崗位(教育類、衛(wèi)生類、財會類、其他類)類、管理崗位類和工勤技能崗位類,采用閉卷方式,一律用漢語作答。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定于2016年7月2日上午9:00至11: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三)攜帶證件
應聘人員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公安部門出具帶有影像的戶籍證明),按準考證上的規(guī)定參加筆試,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筆試。
(四)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通過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 www.gslz.lss.gov.cn)向社會公布。
五、資格審查和面試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按照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6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資格審查,最終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資格人選(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審查時間和地點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公布)。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時需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提供與本人報名信息相一致的學歷、學位、資格證、職稱證等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及筆試準考證、身份證,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單位公章),留學回國人員須持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要求工作經歷的應提供原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材料。資格審查合格即取得面試資格。
應聘人員持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公安部門出具帶有影像的戶籍證明),按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
六、綜合成績確定
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綜合成績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有一項缺考或成績?yōu)榱惴终,無綜合成績。
七、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綜合成績,按照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按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時須提供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如有異議,須在公布體檢結論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在指定時間、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和復檢費用均由體檢者本人自理。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相關修訂標準實施。具體有:
1.《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
2.《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
3.《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
4.《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
在公開招聘體檢環(huán)節(jié)前如出臺新的相關文件政策,從其規(guī)定。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對考察人選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察,形成書面考察結論。
九、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選,并在發(fā)布公告的工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影響其聘用相關情況的,按規(guī)定辦理審批聘用手續(xù)。
十、注意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培訓。
(二)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 www.gslz.lss.gov.cn)是發(fā)布本次公開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網站,在整個招聘工作期間,應聘人員應在上述網站及時關注相關公告、公示、通知等有關信息。
(三)本次公開招聘所有崗位均不限戶籍。招聘崗位要求應聘者年齡、相應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為2016年6月1日。招聘崗位要求25周歲以下為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為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為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為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45周歲以下為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為1:3,對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采取取消、減少、合并招聘計劃的辦法進行調整。
(五)在資格審查、體檢和考察階段因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形成的崗位空缺,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每個崗位各階段遞補只進行一次。
(六)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為小學教育的,可以報考小學教師崗位,其具體專業(yè)方向以教師資格證上標明的任教學科為準。
(七)準考證是應聘人員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必備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
(八)本公告由蘭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931-8107814、0931-8856730(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監(jiān)督電話:0931-8489337
《2016年蘭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簡表》
《2014年甘肅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專業(yè)分類參考目錄(試行)》
《2016年甘肅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專業(yè)分類參考目錄(試行)》
蘭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