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廈門市海滄區(qū)人民檢察院擬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15名,F將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數、崗位及條件
招聘人數、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廈門市海滄區(qū)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基本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擁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具有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招考辦法、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2016年11月21日—24日)。廈門市海滄區(qū)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簡章在廈門市海滄區(qū)政府網站(www.haicang.gov.cn)、廈門人才網(www.xmrc.com.cn)上發(fā)布。
(二)報名: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地點:海滄區(qū)南海三路1268號3樓勞務派遣318辦公室(海滄區(qū)勞動力市場大樓);聯(lián)系電話:6057061,聯(lián)系人:陳韶華。
2、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報名方法:報名時需提交《報名表》(附件3)一式二份、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職稱證書、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免冠彩照2寸照片4張。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符合崗位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原則上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情況特殊的,報廈門市海滄區(qū)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后方可招聘。
4、資格審查:報名時根據各崗位所需條件及材料接受考生報名,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考試前進行考生資格初審,在計算機錄入測試前對擬進入計算機錄入測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考生報名時需確認自己符合所報崗位要求的條件,所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虛假,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
5.準考證發(fā)放:考試前2天發(fā)放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到報名點領取(可以代領,需持有考生本人及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三)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計算機錄入測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時間:2016年12月3日):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能力,不指定復習材料,卷面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占考試綜合成績的40%。根據筆試測試分數從高到低以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計算機錄入測試及面試人員。
2、計算機錄入測試(具體時間、地點請關注廈門市海滄區(qū)政府網站www.haicang.gov.cn):測試內容為打字速度及準確率測試,計算機錄入測試分=每分鐘打字字數×準確率,計算機錄入測試成績占考試綜合成績的20%。
3、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請關注廈門市海滄區(qū)政府網站www.haicang.gov.cn):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由面試考官進行當場打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分值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面試成績占考試綜合成績的40%。
4、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yōu)楣P試成績乘以40%、計算機錄入測試成績乘以20%、面試成績乘以40%后相加,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計算機錄入測試成績、綜合成績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數點后2位。
(四)體檢與考核(具體時間、地點請關注廈門市海滄區(qū)政府網站www.haicang.gov.cn通知)
1、體檢。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以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若綜合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
體檢由招聘單位組織,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本次招聘體檢程序及標準參照公務員招考體檢程序及標準。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體檢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額,由廈門市海滄區(qū)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是否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核。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德、能、勤、績、廉考核,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額,由廈門市海滄區(qū)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是否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1、公示。對經考核合格擬聘用人員,在海滄區(qū)人民政府官方網站(www.haicang.gov.cn)公示三天。
2、聘用。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以勞務派遣方式用工與廈門市海滄區(qū)勞務派遣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年終根據績效考核發(fā)放績效獎勵。
工資及待遇,入職第一年預計年收入約為65000元至75000元(含五險一金等)。
四、崗位信息表中有關問題的說明
1、表中學歷要求“XX”含XX及以上學歷,如“大!焙髮<耙陨蠈W歷。
2、表中“年齡”欄內所列年齡指該年齡以下,如“35”系指“35周歲及以下”。表中年齡計算至報名截止時間,即,2016年11月24日,如:“35”系指1981年11月24日(含)以后出生。
3、表中專業(yè)要求按“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16年)”中的專業(yè)分類執(zhí)行。報考者報名時要如實(只字不差)填寫所學專業(yè),所學專業(yè)以畢業(yè)證書上注明的專業(yè)為準,境外院校(含境內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由境外院校頒發(fā)證書,下同)所學專業(yè)以學歷認證報告上注明的為準。
將專業(yè)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yè)須符合《專業(yè)指導目錄》中“××類”下所列專業(yè);
4、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相關證明;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位)及擁有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yè)條件的學歷(位)報考,但用于報考的學歷(位)證書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出具的學位《認證報告》等相關證明。
持上述學歷報考人員最遲應于考核階段提供書面認證報告,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它事項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2013年以來在各類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不得報名。
2、編內工作人員及機關、事業(yè)單位非在編工作人員報考本次招考崗位須征得用工單位的同意,并在報名時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報考人員綜合成績保留12個月有效,在崗位出現空缺的情況下,由廈門市海滄區(qū)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是否按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排名依次遞補。
4、與招考工作有關的信息,將及時在廈門市海滄區(qū)政府網站(www.haicang.gov.cn)發(fā)布,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不另行通知。
5、本次公開招聘的監(jiān)督部門為廈門市海滄區(qū)人民檢察院紀檢監(jiān)察科。舉報電話:3873793。
6、本招聘簡章的解釋、規(guī)定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廈門市海滄區(qū)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廈門市海滄區(qū)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
附件2: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16年).doc
附件3:廈門市海滄區(qū)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廈門市海滄區(qū)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