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樂東法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書記員、協(xié)警、文秘。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shù)
合同制書記員若干名;協(xié)警若干名;辦公室文秘1名。
二、招聘條件
(一)聘用制書記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熱愛審判事業(yè),遵紀守法,有吃苦奉獻精神,組織紀律觀念強,服從工作安排;
4、年齡在20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7年3月-1997年3月之間出生);
5、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持有速錄師職業(yè)資格證書,速錄技能鑒定等級證書者學歷可適當放寬;
6、同等條件下,法學專業(yè)者、懂海南話、黎話者優(yōu)先錄用;
7、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二)協(xié)警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熱愛審判事業(yè),遵紀守法,有吃苦奉獻精神,組織紀律觀念強,服從工作安排;
4、年齡在20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1997年3月之間出生),身高165com以上,學歷高中文化以上。男女不限、專業(yè)不限;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退伍軍人、具有駕駛資格、會計算機操作的,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三)辦公室文秘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熱愛審判事業(yè),遵紀守法,有吃苦奉獻精神,組織紀律觀念強,服從工作安排;
4、年齡在20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7年3月-1997年3月之間出生);
5、具有大專以上學歷,限漢語言文學、新聞學或歷史學相關專業(yè);
6、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文字寫作能力和溝通協(xié)調(diào)能力。
7、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過刑事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4月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報考者攜帶報名材料到樂東法院6樓608報名,地址在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抱由鎮(zhèn)樂祥路171號審判綜合大樓六樓。
3、報名材料: (1)《2016年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并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公安部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原件;(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程,凡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
對符合條件的報名者進行筆試,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書記員主要考察應試者法律基礎知識、政治理論常識和文字速錄,按照筆試成績排名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協(xié)警通過面試和體能測試,擇優(yōu)錄取;文秘主要考察寫作能力。
五、體檢、考察
1、根據(jù)綜合成績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
2、組織人選進行體檢,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
六、聘用
樂東法院將根據(jù)考生的考試總成績等條件決定擬聘人員,并與聘用人員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兩個月),試用期滿由樂東法院進行考核,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nèi)如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聘用條件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
七、待遇
1、書記員、協(xié)警:上崗后前兩個月工資為2000元/月;從第三個月起2200元/月。
2、文秘:上崗后前兩個月工資為2800元/月;從第三個月起3000元/月。
3、住宿自行解決,樂東縣有住房者可優(yōu)先考慮錄用。
八、管理
1、聘用人員應遵守樂東法院各項規(guī)章制度,同時簽訂保密協(xié)議,嚴禁泄露工作秘密。
2、聘用人員的工作安排及日常管理由樂東法院負責。
3、《勞動合同書》的終止、解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九、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黃主任
聯(lián)系電話:85675335
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