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寧波大學事業(yè)編制招聘公告【7人】
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寧波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大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7名,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大學是一所新興的地方綜合性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和寧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五所首批重點建設高校之一,為浙江省屬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扇」_報名、統(tǒng)一考核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考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崗位及條件
注:外語水平證書或等級通過成績單、執(zhí)業(yè)醫(yī)師資格、職稱的取得時間和年齡、工作經歷及海外留學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fā)布之日。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可憑學校推薦表和學生證報名,且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未取得的不予錄用;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畢業(yè)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等同于國內2018年全日制普通應屆畢業(yè)生,報考時仍未畢業(yè)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到時未取得的不予錄用),專業(yè)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
四、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潘天壽藝術設計學院專技崗位、圖書館與信息中心專技崗位、校園規(guī)劃與建設處專技崗位的招聘辦法和步驟
1、報名程序
(1)報名辦法
以上崗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
時間:2018年8月4日9時—2018年8月7日16時
網址:寧波大學招聘系統(tǒng)(http://zhaopin.nbu.edu.cn/)
報考者進入“立即注冊”,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所設條件進行報名(不如實填寫的,取消報名資格),逾期則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另須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內,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
(2)資格初審
時間:2018年8月8日9時—2018年8月9日16時
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期間,報名系統(tǒng)不再對報考人員開放。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
(3)其他
各崗位應聘人數(shù)和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須不低于3:1;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若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shù)和招聘計劃數(shù)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2、考試
以上各崗位考試采取面試(或試講)的方式;其中潘天壽藝術設計學院的教學科研崗位采取試講的方式,其他崗位采取面試的方式。面試命題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試講內容直接在面試通知中公布。
(1)資格復審
招聘單位將在面試(或試講)前,利用半天時間對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參加資格復審者請攜帶身份證、本科及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屬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的可憑學生證,屬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畢業(yè)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其他港澳、國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憑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戶籍證明、外語等級證書、勞動(聘用)合同(或養(yǎng)老保障交費憑據)、單位出具的從事相關崗位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者視作自動放棄。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現(xiàn)場領取《面試(或試講)通知》,考生憑身份證按照《面試(或試講)通知》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或試講)。
(2)面試(或試講)
面試(或試講)主要測試報考者專業(yè)(或教學)能力、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或試講)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或試講)的,視作放棄。
(3)成績
按面試(或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忌稍诿嬖嚕ɑ蛟囍v)后3個工作日登陸寧波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nbu.edu.cn/)查看面試(或試講)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
3、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或郵件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己瞬缓细裾咛蕴。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或試講)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或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大學人事處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fā)現(xiàn)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二)校醫(yī)院專技崗位的招聘辦法和步驟
1、報名與資格審查
以上崗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和報名地點:2018年8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寧波大學人事處(寧波大學安中大樓403室)。
(2)聯(lián)系方式:電話:0574-87600288,聯(lián)系人:葉老師。
(3)報名辦法:下載并填寫《寧波大學應聘者個人信息登記表》(詳見附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此表和本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崗位要求的執(zhí)業(yè)醫(yī)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招聘單位報名。因本次與市衛(wèi)生計生委屬醫(yī)院同步進行招聘,所以已填報其他市級醫(yī)院的考生不要同時應聘寧波大學校醫(yī)院。
(4)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向審查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同時通過資格審查考生現(xiàn)場繳納筆試考務費。
筆試考務費標準:50元/科(浙價費[2018]21號);未按時繳費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5)本次校醫(yī)院招聘崗位的應聘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應聘人數(shù)和招聘計劃數(shù)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或取消招聘。
(6)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名單將于報名結束后在寧波大學人事處網站公布。
(7)準考證領取時間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2、考試
本次校醫(yī)院公開招聘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面試均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專業(yè)和英語知識兩門課目。筆試每門課卷面總分均為100分。考生持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大學人事處網站公布。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未按通知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空缺不替補。
(3)成績
總成績?yōu)楣P試成績的50%(即兩門課目成績相加再除以4)和面試成績的50%之和,滿分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面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大學人事處網站公布。
3、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或郵件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或試講)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或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大學人事處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fā)現(xiàn)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
1、寧波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nbu.edu.cn/);
2、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nb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yè)單位進人專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jiān)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寧波大學(紀委):0574—87600092;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單位地址:寧波大學人事處(風華路818號)
咨詢電話:0574-87600288(聯(lián)系人:葉老師)
寧波大學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