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臨沂河東區(qū)部分事業(yè)單位招聘簡章已發(fā)布,本次共招錄12人,報名時間為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筆試時間為2023年3月18日9:00—11:30,筆試內容包括法律法規(guī)、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確定,2023年河東區(qū)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綜合類崗位工作人員12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身體條件和其他條件。
4、應聘的應在40周歲(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以下。
5、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應聘須經國家教育部門認定具備同等學歷、學位。
6、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yè)生,畢業(yè)時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含技師)職業(yè)資格(職業(yè)技能等級)的,可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7、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其他人員應聘的,須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
8、屬在職人員應聘的,應出具有用人管理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定向、委培畢業(yè)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23年2月21日為截止日期。
9、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10、以下人員不得應聘: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黨紀政務處分在處分期或影響期未滿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應聘人員不得應聘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規(guī)定情形的崗位。
11、設置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學生,2022年12月底及以前服役期滿退伍,符合河東區(qū)接收安置條件,退伍后到河東區(qū)所屬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辦理報到手續(xù)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應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
屬于以下情形的不列入定向招聘范圍:已經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非正常原因未服滿現役或服役期間受到黨紀警告(含)、軍紀嚴重警告(含)以上處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后已通過定向招聘考試的大學生士兵;曾受過刑事處罰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退役大學生士兵應聘非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的,不享受定向招聘有關政策,也不加分。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招聘崗位和計劃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報名結束后,除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臨沂市所屬事業(yè)單位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招聘計劃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未經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批準,不得變更。
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最終確定的報名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達到或超過計劃招聘人數的,經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1、個人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與省屬事業(yè)單位使用同一報名平臺,考生在該報名平臺內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報名時間: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詢時間: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應聘人員認真閱讀招聘簡章,登錄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linyi.gov.cn/),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應聘信息資料。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2月25日16:00后,單位尚未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改、補充報名信息。
報名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報名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報名人員對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撥打0539-2109706咨詢。
2、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招聘主管機關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jié)假日不休息),及時查看本單位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初審結果。應聘人員核對個人信息資料準確無誤并點擊“報名信息確認”后,要及時登錄報名平臺,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報名平臺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成功后,不再退費。繳費成功人員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
應聘人員應繳納考務費每人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貧監(jiān)測幫扶對象,在報名系統(tǒng)完成報名信息填報并通過資格初審后,點擊“網上繳費”中的“減免費用申請”,并于2023年2月26日16:00前按照系統(tǒng)提示上傳減免材料。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貧監(jiān)測幫扶對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鄉(xiāng)村振興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提交后,請于2023年2月27日16:00前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看個人應聘狀態(tài)。減免申請通過后,個人應聘狀態(tài)將顯示為“完成”。超過繳費時間的不再受理。
4、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一經發(fā)現并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
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的人員,須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準考證》、《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底版)。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含學校蓋章的學習成績單)。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須在2023年2月21日之前取得)。在職人員應聘的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應聘崗位有其他要求的,還須按要求提交其他相關材料(如:學位證書或其他資格證書等)。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應聘須經國家教育部門認定具備同等學歷、學位。
退役大學生士兵須同時提交入伍通知書、退伍證、戶口簿及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證明。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須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取得面試審查資格的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崗位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含)以上,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面試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綜合類筆試只考一科,考試內容包括法律法規(guī)、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筆試參加省屬事業(yè)單位同步筆試,采取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標準、統(tǒng)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23年3月18日9:00—11: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招聘崗位和考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計劃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數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以上規(guī)定面試人數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照規(guī)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具體辦法及時間、地點在河東區(qū)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edong.gov.cn/)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分用人單位和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選。擬確定為考察體檢人選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如用人單位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體檢人選;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的,通過加試的辦法確定考察體檢人選。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按規(guī)定程序在河東區(qū)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edong.gov.cn/)向社會公布。
面試人員應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經審核,享受減免筆試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再繳納面試考務費。
五、考察和體檢
考察體檢人選確定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根據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察、體檢。因放棄應聘資格或被取消應聘資格而造成的空缺,在規(guī)定的最低分數線以上,從應聘同一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照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
1、考察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組成考察組,對考察體檢人選進行考察,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依據相關規(guī)定對考察對象個人檔案進行審查,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應聘資格條件,以及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2、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和《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報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備案。聘用單位一旦確定,不得更改。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符合聘用條件的,由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聘用人員備案后,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憑《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自謀職業(yè)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退伍后兩年內應聘并擬被事業(yè)單位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須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將已領取的自謀職業(yè)一次性經濟補助金退回,否則不予聘用。
七、疫情防控
在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有關要求,落實相關措施,必要時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相關信息將及時在河東區(qū)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edong.gov.cn/)發(fā)布。
八、其他
1、對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與誠信檔案庫。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95號)、《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jiān)察部令第18號)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guī)定,從事命題、閱卷、面試等工作的專家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管理機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命題組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臨沂市各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無關。
3、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fā)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聯系電話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簡章由中共河東區(qū)委組織部、河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監(jiān)督電話:0539-8381627;8381625。
報名系統(tǒng)維護電話:0539-8608930。
附件:2023年河東區(qū)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xls
中共河東區(qū)委組織部
河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