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及開發(fā)區(qū)公開選聘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縣事業(yè)單位、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用人需求和崗位空缺,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4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選聘40名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5、具有招(選)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及專業(yè)條件;
6、具有招(選)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我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含試用期人員、備案制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規(guī)定情形的崗位。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應聘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崗位(詳見附件2)。
對暫未取得國(境)外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可采取“承諾+容缺”方式,允許先行參加考試,在考察階段提供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公辦中小學教師應聘,須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二、招(選)聘崗位
招(選)聘崗位條件、人數(shù)等具體要求見《臨邑縣202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暨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7月1日9:00—7月4日16:00
查詢時間:2023年7月1日11:00—7月5日11:00
應聘人員登錄臨邑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示欄(http://www.linyixian.gov.cn/)獲取報名入口,按要求如實規(guī)范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shù)碼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初審前多次填報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修改后須重新提交。報名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2023年7月4日16:00后,尚未報名的,不能再報名;2023年7月5日11:00后,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改、補充報名信息。請考生盡早完成報名,并及時查看個人報名系統(tǒng)審核狀態(tài),避免因各種原因錯過報名修改時間。
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報名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xiàn),將作為公開招(選)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23年7月1日11:00—7月5日11:00
資格初審工作指定專人負責(節(jié)假日不休息),審核人員應及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初審結果,并對初審結果負責。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3年7月1日11:00—7月5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上繳費,繳費完成后不再退費。逾期未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放棄。
應聘人員應繳納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見附件2)辦理費用減免手續(xù)。
報名結束后,應聘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招(選)聘崗位,按招(選)聘計劃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1:3比例相應核減招(選)聘計劃。核減招(選)聘計劃的情況,在臨邑縣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選)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本人申請,可改報附件1中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只進行一次。請應聘人員繳費成功后,隨時關注取消崗位公告,保持通訊暢通。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只考一科,考試內容包括法律法規(guī)、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根據崗位招(選)聘人數(shù)和筆試情況設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筆試采取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標準、統(tǒng)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考生對筆試成績有異議的,參照《山東省部分人事考試成績復核辦法》(魯人社字〔2022〕140號)辦理。
筆試時間:2023年7月15日14:30—17:00
繳費成功人員于2023年7月11日15:00—7月15日15:00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臨邑縣202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暨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
應聘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參加筆試。考試地點及要求見準考證。
(二)資格復審
公開招(選)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選)聘工作的全過程。
從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招(選)聘崗位計劃數(shù)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范圍的人選,最后一名出現(xiàn)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為面試范圍人選,并按規(guī)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筆試合格人數(shù)出現(xiàn)空缺的崗位,取消招(選)聘;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筆試合格人數(shù)確定。
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須按要求在面試前提交《臨邑縣202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暨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以及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如發(fā)生資格復審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情況,以資格復審結果為準。未按要求提交有關審查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因自動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分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內)、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有效期內)。
(2)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提交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有效期內),2023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還需提交定向或委培單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應聘的證明。
(3)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對按時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考察階段提供),公辦中小學教師應聘須提交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4)退役大學生士兵除以上材料外還須提交入伍通知書、退伍證及臨邑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出具的證明;
(5)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6)在國(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提交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尚未認證的,提交于考察階段能夠取得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材料的承諾書。
(7)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招(選)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還應審查應聘人員的回避情況。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進入面試的考生憑發(fā)放的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內容主要是測試應聘人員從事本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質。面試劃定70分最低合格線,低于最低合格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參加面試的考生每人繳納考務費70元。
(四)總成績及崗位排名的確定
全部考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
考試總成績及崗位排名在臨邑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和崗位排名順序依次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同一崗位應聘人員出現(xiàn)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可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
五、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
招(選)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指定專人成立考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工作?疾炜筛鶕䦛徫粭l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與招(選)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fā)〔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xù)。考察工作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考察意見。應聘人員不能按規(guī)定時間接受考察并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體檢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操作手冊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未經同意,應聘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用人單位或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醫(yī)院級別不低于原體檢醫(yī)院,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取消資格。
對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試總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臨邑縣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招(選)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反映問題經查屬實且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對沒有問題或者經查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聘任)合同。新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任)合同。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
為增強年輕干部實際工作能力、提高綜合素質,經研究,本次事業(yè)單位新聘用人員根據人崗相適原則確定鍛煉單位進行鍛煉,期限為1年。
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的新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任合同,按程序由組織、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納入人員控制數(shù)和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其崗位、檔案、薪酬待遇、保險等按照開發(fā)區(qū)人員控制數(shù)管理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其他
有關招(選)聘事項信息通過臨邑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應聘人員在公開招(選)聘期間,應及時關注網站發(fā)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訊暢通有效,以免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自行負責。
本次招(選)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次招(選)聘發(fā)布的簡章、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級別、本基數(shù)。
本簡章中由中共臨邑縣委組織部、臨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山東臨邑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負責解釋。
招(選)聘崗位報名咨詢電話:請見附件1的咨詢電話欄。關于應聘崗位資格條件、資格初審情況請在工作時間內(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通過報名咨詢電話聯(lián)系。
招(選)聘咨詢電話:
0534-4286879(中共臨邑縣委組織部)
0534-7803886(臨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5069230456,15965945260(山東臨邑經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34-7803886
網址:http://www.linyixian.gov.cn/(臨邑縣人民政府)
附件:
1.臨邑縣202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暨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doc
2.臨邑縣202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暨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doc
中共臨邑縣委組織部臨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山東臨邑經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