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君山區(qū)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及《岳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岳人社發(fā)〔2013〕12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qū)教育發(fā)展和學校(幼兒園)工作需要,我區(qū)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囊,面向社會,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崗位和招聘單位
按照區(qū)2016用編招聘計劃安排,本次計劃招聘專業(yè)技術崗位人員74人;招聘單位共包括君山區(qū)所轄25所中小學校及鎮(zhèn)中心幼兒園。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本次招聘面向社會,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但招聘對象不含部屬免費師范委培生和省、市各級定向師范委培生,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以及君山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具體條件如下: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師職業(yè)道德。
4、應聘人員年齡在18-35周歲(1998年8月9日<不含>之前出生-1981年8月9日<不含>以后出生)以下。
5、具備相應學歷:初中崗位應聘人員,必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小學崗位應聘人員必須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幼兒園崗位應當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專業(yè)為幼兒教育。
6、具備與所報崗位學科相對應的教師資格,其中小學科學崗位具備理科類教師資格即可。
7、具備相應的普通話等級:應聘語文教師崗位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最低為二甲,其他崗位最低為二乙。
8.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招聘程序
㈠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9日至8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君山區(qū)教育局陽光服務中心(西城九公里岳西中學東約50米處,區(qū)教育局辦公大樓一樓大廳)。
3.報名辦法:
⑴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⑵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等報名條件中規(guī)定的相關證書原件交現場工作人員查驗,同時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網上學歷查詢資料、教師資格證復印件、網上教師資格證認定資料或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普通話等級證復印件1份、近期同底小1寸免冠照片2張。
⑶報考人員已有工作單位的還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⑷填寫《岳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并按照湘價費〔2011〕145號文件,每人繳納考試費120元。
⑸掃描君山教師工作公眾號二維碼在手機微信中關注該公眾號,本次招聘的相關信息將陸續(xù)在該公眾號推送,非特殊情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⑹報考人員應誠信報考,按要求如實填寫個人信息,確保材料的真實性和來源的合法性。對違反誠信報考規(guī)定,弄虛作假、提供虛假信息、偽造變造相關證件證明、證件證明來源不合法等惡意獲取考試資格的行為,一律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㈡資格審查:
君山區(qū)教育局按照應聘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并簽署意見后,由區(qū)人社部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發(fā)放準考證。
㈢考試
1、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時間為2016年8月18日。筆試地點見準考證。面試時間和地點由組考單位工作人員通過“君山教師工作”微信公眾號發(fā)布消息。
2、筆試準考證由考生于8月15日-8月17日來君山區(qū)教育局陽光服務中心現場領。ㄈ缬扇舜I,必須同時出示考生和代領人身份證)?忌鷧⒓庸P試和面試一律憑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兩證缺一不可)方可進入考場。
3、筆試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原則上取消或核減相應的招聘計劃數。個別緊缺專業(yè)急需用人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區(qū)教師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報市人社局核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降低開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2),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取消招聘計劃的,相關考生退還報名費。
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總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和與招聘崗位相對應的學科專業(yè)知識。其中學科專業(yè)知識80分,公共基礎知識20分。
⑴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要求,學科專業(yè)知識考試內容根據應聘崗位確定:初中、小學崗位以所報科目初中、小學現行教材為主,試題難度參照中考試題;初中和小學音樂、體育、美術科目考試內容可在現行教材基礎上適當延伸,涉及高校部分專業(yè)知識;幼教崗位考試內容為現行高校幼兒教育專業(yè)主流課程,包括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幼兒園活動設計與實踐、幼兒衛(wèi)生與保健、幼兒教學法及相關德育、文化、藝體知識。
⑵公共基礎知識為教育理論知識。內容:中小學教師主要為班級管理、德育工作、新課改等有關知識;幼兒園教師主要為《幼兒園教師專業(yè)標準(試行)》、《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3—6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相關內容。不指定考試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