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對象
教育部直屬6所師范大學(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西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2017年畢業(yè)的應屆免費師范生;或普通高校2017年及以前畢業(yè)的碩士及以上學歷的人員,且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
三、招聘條件
(一)招聘資格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11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0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5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以及緊缺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1970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
2.招聘對象報考時所學專業(yè)須為招聘學科對應的相關專業(yè)(其中不限專業(yè)的崗位只需要具有教師資格)。
3.招聘對象具有報考的招聘學科對應的教師資格[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師證書(資格文件)或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4.所有學科報考人員普通話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語文教師、學前教育教師普通話水平需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相應證書或行業(yè)部門出具的普通話測試成績合格證明)。
(二)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4年度以來曾被貴州省內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招錄的公務員;新招聘到事業(yè)單位工作仍在試用期以內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事業(yè)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或2016年以來在我市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考試違紀成績被記“0”分的;
6、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7、報名時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