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貴州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以及《遵義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88人。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公開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公開招聘單位、職位、學歷、專業(yè)及其他資格條件見《道真自治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職位表》(附件1)。
三、公開招聘的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2016年及以前畢業(yè)的中專(含高中、職高、技校)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yè)生(應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
2.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加強鄉(xiāng)鎮(zhèn)干部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黔黨辦發(fā)〔2014〕25號)精神,C20、C21、C22、C23、C24、C25職位限道真自治縣戶籍或道真自治縣生源地人員報考。其他職位戶籍不限。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7月11日至1998年7月10日出生);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以及定向招聘村干部職位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5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6.身體條件符合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要求,具體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規(guī)定執(zhí)行;
7.定向招聘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以上四類人員統(tǒng)稱“村干部”)職位,必須是道真自治縣境內擔任的村(社區(qū))書記、副書記、主任、副主任,并且截止2016年7月10日任職滿1屆或三年及以上的才能報考;
8.定向招聘建檔立卡貧困對象及其未婚子女的職位報考人員(含2015年度脫貧對象)必須是道真自治縣戶籍或生源。
9.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截止2016年7月10日服務未滿一屆(三年)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職位計劃”人員和2016年已與道真自治縣簽約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職位計劃”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非2016屆畢業(yè)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yè)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5.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秘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超生子女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或2015年以來在我市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考試違紀成績被記“0”分的;
8.不屬于招聘對象范圍、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9.報名時不能提供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資格證書原件的;
10.本縣機關事業(yè)單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編人員;
11.新招錄(聘)到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仍在試用期以內的;
12.現役軍人;
1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
四、公開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發(fā)布公告
在遵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平臺(微信號:zunyihr)、道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發(fā)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