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榕江縣第三高級中學等學校選調教師工作實施方案
為全面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進一步推進中小學布局結構調整和優(yōu)化資源配置,加快化解城關地區(qū)中小學大班額。同時也為了建設一支素質好、業(yè)務精、勤奮敬業(yè)的中小學教師隊伍,進一步推進教育系統(tǒng)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選能任賢的用人機制,促進全縣教育事業(yè)健康、協(xié)調、持續(xù)發(fā)展。根據(jù)工作需要,我局擬通過選調方式,從榕江縣民族中學、古州鎮(zhèn)頭塘小學、石灰廠小學等學校選調84名在職教師補充到榕江縣第三高級中學、古州鎮(zhèn)第三小學、古州鎮(zhèn)車民小學等3所學校任教,以緩解城關地區(qū)中小學教師缺額問題。為做好選調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面向基層、德才兼?zhèn)洹⑷藣徬噙m的選人標準,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切實把政治素質好、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教師選調上來。
二、選調工作組織形式
(一)本次選調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督和指導,委托縣教科局會同第三高級中學、古州鎮(zhèn)第三小學、古州鎮(zhèn)車民小學具體組織。
(二)選調具體工作由榕江縣城關中小學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科局)按有關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實施方案組織實施。
三、選調計劃及相關要求
(一)榕江縣第三高級中學選調計劃:本次計劃由榕江縣民族中學選調36名具有高中教師資格的教師到榕江三中任教,均為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崗位類型及崗位條件詳見《榕江縣第三高級中學2017年選調教師職位一覽表》)。
(二)古州鎮(zhèn)第三小學選調計劃:本次計劃由古州鎮(zhèn)頭塘小學、石灰廠小學、月寨小學、料里小學等學校,調選30名具有小學以上教師資格的教師到古州鎮(zhèn)第三小學任教。其中:從頭塘小學選調16名、石灰廠小學選調8名、月寨小學選調2名、料里小學選調4名,均為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崗位類型及崗位條件詳見《古州鎮(zhèn)第三小學2017年選調教師職位一覽表》)。
(三)古州鎮(zhèn)車民小學選調計劃:本次計劃由古州鎮(zhèn)六佰塘小學、口寨小學、華優(yōu)小學等學校,調選18名具有小學以上教師資格的教師到古州鎮(zhèn)車民小學任教。其中:從古州鎮(zhèn)六佰塘小學選調6名、口寨小學選調7名、華優(yōu)小學選調5名,均為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崗位類型及崗位條件詳見《古州鎮(zhèn)車民小學2017年選調教師職位一覽表》)。
(四)榕江縣第三高級中學選調教師的具體要求:
1、根據(jù)工作需要,從榕江民中選調的36名高中教師,2017年秋季學期需留任部分教師承擔最后一屆高三教學任務(留任的高三教師由縣民族中學根據(jù)學科結構需要指定安排,并按照縣民族中學的考核方案進行考核,對不服從工作安排或消極對待教學工作的,將取消調入縣第三高級中學任教的資格),到2018年8月所有考核合格的留任教師全部到榕江三中任教;其余的選調教師2017年9月將調整到榕江三中任教,以彌補榕江三中的師資短缺。
2、因縣民族中學的部分教師不愿意報名參加選調,其榕江縣第三高級中學剩余的選調指標,將調整作為面向全縣公開遴選教師的指標使用。
(五)古州三小和車民小學選調教師的具體要求:
1、如果選調范圍學校的部分教師不愿意報名參加選調,因此造成原學校超編的,由學校通過考核(量化考核)將排名靠后的教師由學校報縣教育主管部門,由縣教育主管部門提出調整方案,報縣人社部門審批,根據(jù)縣內其他鄉(xiāng)鎮(zhèn)學校教師缺額情況,行文調入教師缺額的學校任教,調入新的單位后,根據(jù)單位崗位空缺情況,重新參加崗位競聘。
2、如因選調范圍學校的部分教師不愿意報名參加選調,兩所學校所剩余的選調指標,將調整作為面向全縣公開遴選教師的指標使用。
(六)通過選調調入榕江縣第三高級中學、古州鎮(zhèn)第三小學和古州鎮(zhèn)車民小學的教師,保留其第三輪原聘崗位待遇至2018年8月31日止,2018年9月重新參加所在學校新一輪崗位競聘。
四、選調條件要求
(一)選調基本條件及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服從組織分配。
2、熱愛教育事業(yè),品行端正,具有良好師德。
3、具有國家承認的合格學歷,并符合選調學!2017年選調教師職位一覽表》所要求的所有崗位條件。
4、身體健康,能勝任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
6、選調榕江縣第三高級中學的教師,必須在縣民族中學任高中學科滿三個學年度及以上的時間。
7、符合選調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得參加選調
1、受黨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涉嫌違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五、選調辦法及工作程序
本次選調工作采取面試說課和考核的方式進行。
(一)信息發(fā)布
遴選(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在榕江縣教科局公共郵箱和榕江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上公開發(fā)布選調工作信息。
(二)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5—8日
2、報名地點:縣教科局人事股或選調教師的學校教務處。
3、報名要求:
(1)填寫填寫《榕江縣2017年選調城關中小學教師職位報名表》(附件五)、《教師工作經(jīng)歷、年度考核及同意報考證明》(附件六)各一份。報名登記表請考生在榕江縣人民政府網(wǎng)、榕江縣教科局公共郵箱中下載并按要求填寫,統(tǒng)一用A4紙打印,每名報考人員限報考一個職位。
(2)報名需提供相關材料。報考人員需持選調報名登記表、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報考證明、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獲得表彰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張。
(三)面試及有關要求
面試考務工作由榕江縣城關中小學公開選調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準考證發(fā)放時間和地點:縣教科局于面試前三天通知參加選調的報考人員人員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縣教科局人事股領取面試《準考證》。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報考人員必須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不含戶口簿、駕駛證、護照等其他身份證明)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面試說課按百分制評分。
當參加面試人數(shù)不足2人的選調職位,其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達60分以上,才能進入下一階段。
(四)考核及有關要求
1、榕江縣第三高級中學選調教師的考核規(guī)定及有關要求
主要考核參加選調教師任高中教育教學以來的工作業(yè)績(以表彰獎勵為準),表彰獎勵加分直接計入總成績(表彰獎勵加分封頂10分)。
表彰獎勵加分范圍確定為以下六類,要求提供表彰文件或表彰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當年因同一事項獲多級多次表彰的不重復計分,只計最高分。
獲獎證書認定時間段:2012.9.1——報名截止日期。
(1)獲縣委縣政府或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表彰(包括州表彰)為高中教學質量一、二、三等獎的,每次分別按5、4、3計分,教學質量獎未標明等次獎的按三等獎計算。
(2)上高中優(yōu)質課獲得省、州、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表彰為一、二、三等獎的,每次分別按省級5、4、3計分;州級4、3、2計分;縣級3、2、1計分,未標明等次獎的按三等獎計算。
(3)獲得省、州、縣級教育部門、教育科研部門組織的高中教師教學技能競賽一等獎的分別計5、4、3分,以上獎項每降低一個等次遞減1分。
(4)教師輔導獎。輔導高中學生參加教育主管部門或教育科研部門、各級科研機構、各級科協(xié)、各級專業(yè)協(xié)會批準舉辦的學科競賽和科技、藝術、體育活動獲得國家、省、州、縣級表彰為輔導一、二、三等獎的,每次按國家級5、4、3省級4、3、2,州級3、2、1,縣級2、1.5、1給輔導教師加分。
(5)獲得國家、省、州、縣黨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含多部門聯(lián)合表彰)、縣組織人社部門表彰的“師德標兵”“十佳鄉(xiāng)村教師”、“教學名師”、“教學能手”、“優(yōu)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yōu)秀班主任”、“優(yōu)秀校長”、“優(yōu)秀少先隊輔導員”的,每次分別計4、3、2、1分。
(6)獲國家、省、州、縣級教育科研部門表彰為高中教育教學科研優(yōu)秀成果獎者分別計6、5、4、3分,以上獎項每降低一個等次遞減1分。
2、古州鎮(zhèn)第三小學和古州鎮(zhèn)車民小學選調教師的考核規(guī)定及有關要求
主要考核參加選調教師的工作業(yè)績(以表彰獎勵為準),表彰獎勵加分直接計入總成績(表彰獎勵加分封頂10分)。
表彰獎勵加分范圍確定為以下六類,要求提供表彰文件或表彰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當年因同一事項獲多級多次表彰的不重復計分,只計最高分。
獲獎證書認定時間段:2012.9.1——報名截止日期。
(1)獲得縣委縣政府或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表彰為教學質量一、二、三等獎的,每次分別按5、4、3計分,教學質量獎未標明等次獎的按三等獎計算。
(2)上優(yōu)質課獲得省、州、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表彰為一、二、三等獎的,每次分別按省級5、4、3計分;州級4、3、2計分;縣級3、2、1計分,未標明等次獎的按三等獎計算。
(3)獲得省、州、縣級教育部門、教育科研部門組織的教師教學技能競賽一等獎的分別計5、4、3分,以上獎項每降低一個等次遞減1分。
(4)教師輔導獎。輔導學生參加教育主管部門或教育科研部門、各級科研機構、各級科協(xié)、各級專業(yè)協(xié)會批準舉辦的學科競賽和科技、藝術、體育活動獲得國家、省、州、縣級表彰為輔導一、二、三等獎的,每次按國家級5、4、3省級4、3、2,州級3、2、1,縣級2、1.5、1給輔導教師加分。
(5)獲得國家、省、州、縣黨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含多部門聯(lián)合表彰)、縣組織人社部門表彰的“師德標兵”、“十佳鄉(xiāng)村教師”、“教學名師”、“教學能手”、“優(yōu)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yōu)秀班主任”、“優(yōu)秀校長”、“優(yōu)秀少先隊輔導員”的,每次分別計4、3、2、1分。
(6)獲國家、省、州、縣級教育科研部門表彰為教育教學科研優(yōu)秀成果獎者分別計6、5、4、3分,以上獎項每降低一個等次遞減1分。
(五)選調總成績計算辦法
總成績=面試得分+考核得分。
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
(六)審批調動
經(jīng)面試、考核結束后,確定擬調動人員名單,由榕江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榕江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示3—5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在公示期內,如有舉報,經(jīng)查屬實影響調動的,取消調動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動,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調動。經(jīng)公示沒有異議的,將選調結果報送縣人社局,由縣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權限和規(guī)定程序辦理工作調動(聘用)手續(xù)。
六、紀律要求
選調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政策規(guī)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xiàn)象,并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jiān)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格追究責任。
七、未盡事宜由榕江縣城關中小學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855-6674921、6674392(榕江縣教科局人事股辦公室)
監(jiān)督電話:
0855-6674388(榕江縣教科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查詢地址:查詢地址:榕江縣人民政府網(wǎng)榕江縣教科局公共郵箱rjxjygg@163.com
(附件一)榕江縣2017年城關中小學遴選教師計劃表.xls
(附件二)榕江公開遴選教師職位一覽表.xls
(附件三)2017年公開遴選城關中小學教師報名表.xls
(附件四)2017年公開遴選教師同意報考的證明.doc
(附件五,報名冊)榕江縣2017年公開遴選中小學教師筆試成績表.xls
(附件六)城關地區(qū)中小學校崗位空缺情況一覽表1.xls
附件七:考生報考承諾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