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開放大學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公告
注:外省市社會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9月15日。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止。
(二)報名方式
應聘者將本人簡歷及其他材料(含學歷、學位、專業(yè)技術職務、獲獎、科研成果等)通過網上招聘系統(tǒng)進行投遞,具體網址為:http://zp.shou.org.cn/zpsys/。通過其他形式投遞的簡歷材料恕不受理。
(三)資格審查
學校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單位對收到的應聘材料進行篩選,在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中擇優(yōu)安排綜合測評。
(四)綜合測評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采取筆試、面試等相結合的形式,對其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各方面進行綜合測評。
(五)政審
學校人力資源部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等情況進行調查,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六)體檢
擬聘人員需向人力資源部提交指定三級甲等醫(yī)院體檢證明。
(七)擬聘人員的確定與公示
根據(jù)綜合測評、政審、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在21世紀人才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報上級主管部門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審核通過后,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jù)查實結果確定是否錄用。
四、相關待遇和其他事項
應聘人員一經錄用,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照學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周老師聯(lián)系電話:25653951
附件:2017年度上海開放大學公開招聘計劃表(電教館、電中)
上海開放大學
2017年9月4日
附件:2017年度上海開放大學公開招聘計劃表(電教館、電中).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