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江蘇省丹陽市教育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揚州大學)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第6號令)、《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11〕46號)和《鎮(zhèn)江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鎮(zhèn)辦發(fā)〔2012〕24號)文件精神,結合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丹陽市教育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8名。
一、報考條件、對象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11月30日至2000年11月30日期間出生);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四)具備良好的品行;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要求;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招聘崗位、人數和所要求的學歷、專業(yè)等資格條件詳見《丹陽市教育局所屬學校2018年度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下簡稱《崗位表》,專業(yè)條件要求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12年)》(附件3)和《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2008年版)》(附件4)。應屆高校畢業(yè)生是指納入國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統(tǒng)一招生計劃并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yè)的2019屆畢業(yè)生。
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尚未解除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省和市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本次招聘,丹陽市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解除或終止聘用關系的人員(特指開除)不得應聘。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與時間、地點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8年1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報名地點:揚州大學荷花池校區(qū)招聘宣講室S105室
咨詢電話:顏老師13852927151。
2.報名材料:報考人員需攜帶《丹陽市教育局所屬高中2018年度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揚州大學)》(見附件2)到報名地點提交應聘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3.資格審核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2019年畢業(yè)生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和協議書或所在學校(院)的所學專業(yè)證明材料、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等其他材料。
備注: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除報名資格條件中要求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材料。
丹陽市教育局根據公告的相關要求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4.凡屬于弄虛作假或者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經查實,取消考試考核資格或錄用資格。
5.崗位核減、取消。報名截止后,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在丹陽市人力資源培訓中心網站(http://www.dypxzx.com/)、丹陽市教育信息網站(http://www.dyedu.cn/)發(fā)布公告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6.領取準考證。報名人員通過資格審核后,于11月30日上午7:00-8:30在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考試
(一)考試方法
本次招聘考試由筆試、試講和面試三部分組成,總分均為100分。
筆試內容為崗位專業(yè)知識和本學科專業(yè)知識,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不超過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進入試講和面試的人選(末位同分則一并進入)。
試講內容為模擬課堂,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yè)素養(yǎng)和教學能力等,時間為20分鐘,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內容主要考察考生行為舉止、語言表達、情感交流等素養(yǎng),時間為15分鐘,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二)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按照筆試30%、試講40%、面試30%的比例合成計算(保留2位小數,第3位四舍五入計算)。
考試總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筆試最低合格線為50分,試講最低合格線為60分,面試最低合格線60分,低于最低合格線者不得進入下一輪測試,達不到最低合格線者不予錄取。
(三)考試時間及成績查詢
筆試時間初定為2018年11月30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成績和入圍下一輪測試人員名單于11月30日晚在丹陽市人力資源培訓中心網和丹陽市教育信息網站公布。
試講時間初定為2018年12月1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面試時間初定為2018年12月2日(星期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考試工作結束3日內在丹陽市人力資源培訓中心網和丹陽教育信息網上發(fā)布成績公告。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招聘崗位人數末位出現同分,以試講成績高者入圍;如試講成績也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入圍;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確定名次。體檢由丹陽市教育局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組織實施,考察由丹陽市教育局負責。因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以及棄權出現缺額的,從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聘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報人社部門備案后在丹陽市人力資源培訓中心網和丹陽教育信息網站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招聘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與錄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招聘崗位(語文教師001、數學教師002、英語教師003、地理教師004、化學教師005)按各崗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應聘人員根據個人意愿選擇聘用單位。
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被聘用考生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擬錄用公示前,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終審,終審時如發(fā)現不符合應聘崗位所應具備的資格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擬錄用人員名單公布后兩個月內未到聘用單位辦理手續(xù),2019年的應屆畢業(yè)生于2019年8月25日前未取得報名資格條件中所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對違反公開招聘工作紀律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fā)現,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511-8656901013852927151
監(jiān)督電話:0511-8657117286524609
附件:
附件1:丹陽市教育局所屬學校2018年度校園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揚州大學).xls
附件2: 丹陽市教育局所屬學校2018年度校園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揚州大學).doc
附件3: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12).doc
附件4: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2008更新版).doc
丹陽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