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今天我說課的內容是:四年制初中三年級思想政治第十二課第二框《法律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一、 本課地位
本課在全書中占有重要地位。
初二思想政治講的是法律常識,是通過對法律知識的傳授逐步培養(yǎng)學生的法制意識和維權能力。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法律常識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別在當前消費生活中屢屢發(fā)生侵權行為。在這種情況下,講好消費者權益保護對于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二、依據教學大綱的規(guī)定,根據教材的內容和學生的實際情況結合本人的教學經驗,確定本課的教學目標如下:
知識目標:
通過教學使學生正確理解和掌握如下基本知識:
1、 明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基本法律
2、 消費者依法享有的合法權益的具體內容
3、 解決消費糾紛的正確方式和途徑
能力目標:
通過教學提高學生對社會經濟現象的觀察能力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覺悟目標
通過教學增強學生在消費過程中的法制觀念和自我保護意識,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樹立科學的消費觀
三、為完成以上教學目標,進一步培養(yǎng)學生的能力,提高學生的思想覺悟,根據教材和學生的實際情況,確定本課的教學重點和教學難點。
教學重點:消費者依法享有的合法權益,消費者要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教學難點:消費者要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下面闡述確立教學重點和教學難點的依據:
從理論上講,我國正在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正在實施依法治國戰(zhàn)略,要讓全體公民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實現這個目標,就一定要加強社會主義法制教育,要加強法律常識的教育和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我國法律體系中一部很重要的法律,應該讓學生明確自己享有合法的權益有哪些和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從實踐上講,學生也是消費者,在日常消費行為中也會發(fā)生各種各樣的消費問題。為了更好的讓學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們應該讓學生明白我國法律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也應讓學生了解維權的方法和途徑。
教學重難點突破方法:
1、理論引導。通過講述有關的法律知識和對典型案例的分析,讓學生在理論上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有一個全面的了解。
2、實踐鍛煉。通過讓學生模擬現實生活中具體的消費現象,使學生感性的了解作為消費者享有的權益和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方法。
四、依據以上教學目標,教學重點和教學難點,從教材和學生的實際出發(fā),我對本課的設計如下:
首先,遵循教育原則,必須了解教育對象。根據初三學生的認知能力、身心特點,我運用不同的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
從認知能力上看,初三學生的抽象思維日益占主要地位,但是,初三學生的思維能力還有局限性,進行抽象思維往往還需要具體形象作支柱,獨立思考時容易出現片面性,因此,在講述本課時,我應用抽象思維和形象思維相結合、理論和實踐相結合、傳授知識和培養(yǎng)能力相結合的原則,提高學生的認知能力。
從身心特點上看,初三學生的積極情感在學習和交往中逐步發(fā)展。但由于知識和經驗不足,他們容易接受一些消極影響。為此,在教學過程中,我應用教師主導和學生主體相結合、面向全體與因材施教相結合、教書與育人相結合的原則。
最后,運用多種方式創(chuàng)設情境,以激發(fā)學生的學習動機。
具體的教學設計:
(1)導入新課:播放錄象片《山西假酒案》,通過現實案例激發(fā)學生興趣。
(2)發(fā)放課堂調查表,調查一下作為一名消費者,學生是否具有必要的消費知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本環(huán)節(jié)的設置有利于充分發(fā)揮學生的主體作用和學習興趣。
(3)在調查的基礎上教師趁機提出這樣一個問題:假如你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你該怎么辦?引入下一個教學環(huán)節(jié)。
(4) 投影案例,讓學生結合案例談怎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總結全課:播放歌曲《霧里看花》讓學生結合歌曲復習本課內容。
五、遵循目的性原則,反饋性原則和學以致用性原則,針對教學目標,教學重點,教學難點。為鞏固基礎知識,提高學生思想覺悟,培養(yǎng)學生能力,我設計了本課的課后練習:做一次本地區(qū)消費者維權情況調查。本活動的設置可以讓學生充分接觸社會,運用課堂上學到的知識去解決具體的問題,符合政治教學的目的。
六、 教學手段:投影 多媒體 錄音機
運用這些媒體可以充分活躍課堂,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
七、最后,為了對本課的知識結構有所概括和總結,突出教學目標、教學重點和教學難點,我設計了板書設計如下:
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基本法律
消費者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和要求賠償的權利
二、消費者享有合法權益
消費者有權知悉商品或服務的真實情況,
有權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享有人格尊嚴、
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到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
與經營者協商解決
三、消費者維權途徑 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