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忌堄9月23日—9月24日憑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繳費票據到縣教科局一層大廳領取準考證,延誤責任自負。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荚嚂r間為120分鐘。
(3)筆試內容及分值:
科目一:公共基礎知識(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公文寫作、科技人文、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規(guī)等占20%);
科目二: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占80%)。
(4)筆試結束后進行雷同卷甄別,嚴肅處理作弊人員。
2.面試
筆試成績達到及格線者,方可參加面試對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及格線以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報考崗位分別排序,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個別專業(yè)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及格線以上人員可確定為面試對象,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列時,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
面試成績?yōu)?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擬聘資格。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數,不能充分體現(xiàn)“競爭、擇優(yōu)”原則的招聘崗位,擬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須達到70分。
面試分講課或專業(yè)技能操作。
(1)語文、數學、英語、政治(含縣委黨校專職教師)、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體育、特教、旅游崗位進行講課,講課成績滿分為100分,抽簽決定備課課題,備課兩小時,講課15分鐘。
(2)音樂、美術(含研學設計)、幼教崗位進行專業(yè)技能操作。
音樂崗位專業(yè)技能操作(100分,20分鐘)。
A.琴法(鍵盤)(30分):含必奏曲一首(自選),即興伴奏樂曲或歌曲一首(抽簽),每項15分。
B.聲樂(30分):含自選歌曲一首,視唱曲一首(抽簽),每項15分。
C.舞蹈(30分):含必考舞蹈一個(自選),即興編舞一個(抽簽),每項15分。
D.歌詠指揮(10分):指揮曲自選,放錄音或自唱。
美術崗位(含研學設計)專業(yè)技能操作(100分)
A.作品展示(5分):必須是自己的代表性作品一幅,不限題材,不限畫種。評委通過提問確定作品真?zhèn)危撟骷僬咭宦刹唤o分。
B.書法(20分):用毛筆(自帶)現(xiàn)場書寫10個正楷大字(10分鐘)。
C.現(xiàn)場作畫(70分):根據要求現(xiàn)場作素描頭像和靜物色彩各一幅(各30分鐘)。
D.其他才藝展示(5分):現(xiàn)場進行剪紙、編織、折疊、篆刻、雕塑等(10分鐘)。
幼教崗位專業(yè)技能操作(100分)。
A.美術(50分):a.根據主題統(tǒng)一作畫(25分,時間30分鐘)
b.現(xiàn)場素描一幅(25分,時間30分鐘)。
B.音樂(50分,時間10分鐘):
a.幼兒歌曲彈唱(抽簽決定曲目,用電子鋼琴彈唱,30分);
b.舞蹈展示(20分)。
3、總成績計算
個人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各項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面試成績與筆試成績權重相加為考生總成績,考生總成績最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列,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筆試成績再出現(xiàn)并列,按照面試時去掉的一個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確定進入下個環(huán)節(jié)人選。
面試結束后,任何環(huán)節(jié)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遞補;面試結束后,考生任何環(huán)節(jié)因任何原因形成的放棄,三年以內不得參加我縣的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
(三)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體檢標準按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zhí)行。體檢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經招聘領導組同意后,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yī)院復檢。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y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zhí)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考察、選崗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
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擬任崗位資格、工作態(tài)度、
現(xiàn)實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xiàn)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yè)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yè)的畢業(yè)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yè)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qū)、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xiàn)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縣教育科技局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yè)院校、派出所、社區(qū)、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同時要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審核,對考生的應聘資格進行再次確認。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考察并提供個人完整檔案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考察合格者分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優(yōu)先選擇崗位。對選擇崗位都不滿意者,可申請放棄聘用資格。
(五)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襄汾縣人民政府網予以公示。公示期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公示發(fā)現(xiàn)問題經查屬實的,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
五、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滿,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報縣人社局審批后,用人單位負責填寫《山西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一式4份,個人檔案、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各1份備案。用人單位(學校)法定代表人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經教育科技局審核后報縣人社局事管股辦理合同登記,確定人事關系。
(二)所聘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受聘人員享受應聘事業(yè)單位所在崗位全部待遇。
(四)一經正式聘用,教育系統(tǒng)聘用人員須在本單位工作滿三年方可調離。
六、關于監(jiān)督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自覺接受社會及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對在招聘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經發(fā)現(xiàn),一查到底,并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監(jiān)督電話:0357-3530015
七、注意事項:
(一)整個招聘過程的具體事宜均安排在襄汾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告和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否則責任自負。
(二)報考人員提供的電話等聯(lián)系方式應為有效方式,要確保聯(lián)系暢通,否則責任自負。
(三)正常工作日咨詢電話:0357-3530012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五)本公告由襄汾縣教育科技局負責解釋。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