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期惠州市非師范類人員補修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成績及證書發(fā)放的通知
各位學員:
2012年9月8日,由我局組織的2012年第一期惠州市非師范類人員補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培訓考試已圓滿結束,現(xiàn)將考試成績及證書發(fā)放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位學員通過以下網(wǎng)址自行查詢2012年第二期惠州市非師范類人員補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培訓考試成績,成績查詢網(wǎng)址 http://www.hzjy.edu.cn/jxjy/
二、請成績合格者(總分60分為合格)的學員,憑本人的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畢業(yè)證原件到惠州市教育局四樓403室教師繼續(xù)教育科領取“兩學”課程合格證書。發(fā)證時間為2012年9月25日至11月25日(周末及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領,合格證書將不代為保管。
三、需別人代領證書的學員,代領人必須帶上本人的身份證以及考試學員的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畢業(yè)證原件。
四、如果考生對成績有疑問,可按以下步驟復查教育學、心理學成績:
1.申請
考生可在9月20-21日(兩天)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準考證,到市教育局四樓教師繼續(xù)教育科提出復查分數(shù)的書面申請,并請自行下載并按要求填寫《復查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成績登記表》(見附件一)申請查分(每張登記表只能查詢單科成績,如要查詢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科成績,請?zhí)顚憙蓮埖怯洷恚。注意!不可別人代查分數(shù),逾期不再辦理核查工作。
2. 復查
由市教育局組織專人負責對評卷老師的原始打分進行重新核算。查分只重新核算分數(shù),復查內容不涉及評分標準的掌握寬嚴問題。核算有誤的,無論是正誤差還是負誤差,均予以改正。
3 處理
在受理復查分數(shù)的書面申請的五個工作日內,對復查后發(fā)現(xiàn)分數(shù)有誤的考生,市教育局將對其分數(shù)進行更改,更改后的成績由專人負責通知考生本人。復查后,分數(shù)無誤的考生也會由專人負責通知考生本人。
惠州市教師培訓中心
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