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應于開考前1小時,簽到、核驗身份并上交通訊工具,等待工作人員向考生宣讀考場規(guī)則、面試紀律等,并組織考生抽簽。
(2)考生備考:備考時間為20分鐘。
(3)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報考人員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報考人員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yè)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報考崗位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處理。
5.面試成績評定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經人社部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70分(含70分)以上為合格,考生面試成績都達不到70分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在崗位招聘計劃數內,若某招聘崗位出現末位面試成績并列時,則以筆試成績確定排名;若筆試、面試成績都出現并列時,則當場增加面試,以加試成績確定排名。面試成績當天在面試考點公布。
四、關于疫情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各招聘單位要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廣西事業(yè)單位線下公開招聘活動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柳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制定發(fā)布的《應對近期國內嚴峻新冠肺炎疫情“十嚴格”》措施做好工作人員健康管理,切實掌握報考人員健康狀況。參加公開招聘活動的所有人員必須申領健康碼,沒有健康碼不得參加公開招聘活動。
(1)在考試開始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狀況監(jiān)測,無發(fā)熱、咳嗽、乏力等癥狀方可參加考試;
(2)有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返桂人員或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接觸史的人員不允許參加考試。有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人員旅居史的人員必須完成社區(qū)要求的管控措施后方可參加考試;
(3)本次招聘考試執(zhí)行二碼聯查,考生應在考前進行健康狀況監(jiān)測和新冠疫苗接種,F場體溫檢測未超過37.3℃的考生,憑“健康碼”綠碼、接種碼(含已接種第一針,未到規(guī)定時間完成全部疫苗接種考生)可正常參加考試,未能提供接種碼或超過要求時限尚未接種的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才能參加考試;
(4)從有本土新冠病例報告的省(區(qū)、市)返桂來桂的考生,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方能參加考試;人員管理截至時間為該省(區(qū)、市)最后一例本土新冠病例報告后滿14天。
(5)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前應自備口罩,進入考點時要佩戴口罩。
五、簽訂就業(yè)協議
按照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簽訂就業(yè)協議人選。用人單位與擬考核人員簽訂《就業(yè)協議》,簽訂《就業(yè)協議》后的考生,如因個人原因自動放棄聘用的,應提交《放棄聲明》,并親筆簽名、加蓋手印,附身份證復印件1份。
六、考核與體檢
由柳江區(qū)教育局組織招聘單位對已簽訂就業(yè)協議人選進行考核與體檢。在考核、體檢環(huán)節(jié),屬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的須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相應教師資格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供招聘單位審查,不能提供的,取消應聘人員聘用資格。
(一)考核
根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與應聘人員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核人選。在公安信息系統或公安檔案中有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考核主要是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等基本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考核的,從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名單中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替補。
(二)體檢
體檢按實際招聘崗位人數的1:1比例組織。由城區(qū)人社局會同教育局組織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招聘單位或者體檢對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如體檢中出現身體不合格者或者報考人員自愿放棄的,招聘單位可提出申請,報主管部門同意后,可以按面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考核、體檢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城區(qū)教育局統一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管理權限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
八、紀律和監(jiān)督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二)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主動回避。
(四)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于在公開招聘考試中出現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本簡章由柳江區(qū)教育局、柳江區(qū)人社局負責共同解釋。
招聘監(jiān)督電話:0772-7214990、7222318 柳江區(qū)教育局
0772-7211163 柳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
1.2022年柳州市柳江區(qū)教育系統首次自主招聘畢業(yè)生計劃表.xls
2.2022年柳州市柳江區(qū)教育系統首次自主招聘畢業(yè)生應聘報名表.doc
柳州市柳江區(qū)教育局 柳州市柳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