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高級中學(華東師范大學海寧實驗高級中學)是浙江省首批一級重點中學、省文明學校、省文明單位、省教育科研先進集體、省語言文字規(guī)范化示范學校、省科研興校200強單位。
因學校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現(xiàn)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3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崗位(學科) |
人數 |
專業(yè)要求 |
數學 |
1 |
專業(yè)名稱中含“數學”的專業(yè) |
物理 |
1 |
授理學學位中的“物理學類”專業(yè) |
地理 |
1 |
專業(yè)名稱中含“地理”的專業(yè) |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yè),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工作責任感和事業(yè)心強。
(二)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形象氣質較好,身心健康。
(三)年齡為18~35周歲(1977年6月6日至1995年6月6日期間出生),戶籍不限,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yè)生(大學本科必須是師范類相應專業(yè)畢業(yè));
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應屆畢業(yè)生并符合下列之一者:(1)大學期間獲得校級一次一等及以上年度獎學金(或二次二等,三次三等);(2)大學期間獲得校級“優(yōu)秀學生干部”或“優(yōu)秀畢業(yè)生”稱號。
上述人員如被聘用須在辦理報到手續(xù)時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程(試行)》(浙人社發(fā)〔2011〕79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屬于第十二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網絡報名:應聘者在2013年6月6日至6月7日期間通過電子郵件將報名材料發(fā)送至df_598@163.com郵箱報名。通過報名審核的請在考核時將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帶來進行資格復審,提供虛假材料報名者取消考試資格。
學校網址:http://www.zjhaigao.net/
2.現(xiàn)場報名:
報名地點:海寧市高級中學人事處主任室(行政樓四樓)
地址:浙江省海寧市贊山路1號海寧市高級中學(314400)
現(xiàn)場報名時間:2013年6月6日~7日上午9:00-下午4:30。
3.報名材料:
(1)《海寧市高級中學教師招聘報名表》;
(2)身份證、學生證、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高校學習成績單、師范證明材料和各類獲獎及榮譽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近期1寸照一張。
4.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吳老師、徐老師
電話(傳真):0573-87089328
(二)資格審查
1.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報名。
2.根據報名者所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對象發(fā)給考核通知。
報考人員在報考中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三)考核
1.考核項目:學科能力測試和課堂教學。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學科能力測試:滿分100分。測試內容為相應學科考綱規(guī)定的考試內容,從相關學科試卷資源庫中隨機抽取,當場答題,由考核評審組相應學科的成員批閱,報市教育局備案審核。根據學科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確定課堂教學考核對象。
(2)課堂教學:滿分100分。課堂教學內容視相應學科教學進度而定,提前一天通知考核對象。
2.考核方式:由學校組織考核評審組進行評審,考核評審組成員由校級領導、相關處室負責人、教研組長等組成。
考核結束后,按按學科能力測試成績占40%、課堂教學成績占60%,計算考核總成績,考核總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四)體檢、考察
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體檢標準參照體檢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zhí)行。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或考察出現(xiàn)不合格時,在符合規(guī)定的考生中按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疾旖Y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五)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海寧市人才網(www.hnrc.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xù)并發(fā)放《聘用通知書》。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相應職位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被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聘用人員為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的,自明確為聘用對象后,在明確聘用對象之日起15天內必須與招聘單位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逾期視作自動放棄處理。
聘用后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寧市教育局依據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監(jiān)督電話:0573- 87226129。
海寧市教育局
201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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