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區(qū)城區(qū)中小學、幼兒園2014年考調(引進)教師的公告
為進一步推進名師名校建設,實現城區(qū)教育持續(xù)、快速、健康發(fā)展。經區(qū)委、區(qū)政府批準,擬對城區(qū)中小學、幼兒園所需教師進行公開擇優(yōu)考調,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學科名額
本次考調具體崗位及名額詳見附件《嘉陵區(qū)城區(qū)中小學、幼兒園2014年考調(引進)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表覽表》)。
三、對象條件
(一) 考調對象范圍
完全符合《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表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員。
(二) 考調(引進)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忠誠黨的教育事業(yè),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教育、教學業(yè)務能力強,品行端正,師德高尚,遵紀守法,服從組織安排。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調(引進)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考調(引進)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附件《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表覽表》);
2.引進高中教師崗位的考生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ú浚┘売型怀鲐暙I中青年專家;享受省級政府特殊津貼的人員。
(2)特級教師;省級以上優(yōu)秀教師;省級學科帶頭人;省級骨干教師。
(3)市級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學比賽中一等獎及以上(或省級二等獎及以上)獲得者。
(4)市級示范高中優(yōu)秀班主任、優(yōu)秀科任教師(獲縣級以上表彰)。
(5)藝體教師本人或所帶隊員在省級重要比賽中獲得名次,或在市級重要比賽中獲得前三名。
3、引進初中教師崗位的考生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省級以上優(yōu)秀教師;省級學科帶頭人;省級骨干教師;市級學科帶頭人。
(2)市級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學比賽中一等獎及以上(或省級二等獎及以上)獲得者。
(3)2009年以來3次及以上教學質量獎獲得者(區(qū)內教師);
(4)2011年以來任教學科區(qū)統(tǒng)考成績排名居全區(qū)同年級同學科前五分之一名次3次及以上的(限與報考崗位相一致的學科,區(qū)內教師)。
4. 區(qū)內教師報考陳壽中學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2009年以來獲得過1次及以上區(qū)教學質量獎的;
(2)2009年以來獲得過國家、省、市、區(qū)黨委或政府表彰的;
(3)2009年以來競教獲得過區(qū)二等獎及以上等次獎的;
(4)2009年以來教研課題獲區(qū)政府二等獎及以上等次獎的;
(5)2009年以來任教學科區(qū)統(tǒng)考成績排名居全區(qū)同年級同學科前三分之一名次1次及以上的(限與報考崗位相一致的學科);
(6)音體美學科教師2009年以來參加專業(yè)競賽獲區(qū)二等獎及以上或指導學生競賽獲市級及以上指導獎。
5.區(qū)外教師報考陳壽中學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市級學科帶頭人;市級骨干教師;
(2)2009年以來獲教育部門組織的教學比賽獲市一等獎或省二等獎或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的;
(3)2009年以來獲政府教育成果省二等獎或市一等獎及以上的;
(4)2009年以來市級及以上優(yōu)秀教師;市級及以上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市級及以上優(yōu)秀班主任、市級及以上師德標兵、市級及以上優(yōu)秀德育工作者等。
6、小學幼兒園崗位考生條件見附表。
四、時間安排
(一)公告:在南充日報、南充晚報、嘉陵教育網發(fā)布考調信息。
(二)報名:凡符合報考條件者,持本人畢業(yè)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等原件、復印件及所在學校審核出具在編在崗證明(應注明參加工作時間、現工作崗位、任教經歷、是否在編在崗)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相片3張等材料于2014年7月7日至7月11日到嘉陵區(qū)人力資源市場報名(嘉陵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樓一樓)。
涉及“教學業(yè)績加分”的參考教師,其相關依據報名時一并提供,未按時提供材料者,不予計分,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考試資格。
(三)資格審查:由人事、教育部門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若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未達到考調名額的3倍,經領導小組批準可降低為2:1,降低后仍達不到降低后的開考比例的,相應調減或取消該學科的考調計劃(引進除外)。
(四)考試時間
引進考調具體時間見附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五、收費標準
報考陳壽中學、城區(qū)小學、幼兒園人員,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每人次繳費50元,面試每人次80元。
六、考試辦法
(一)引進崗位(包括嘉陵一中10名高中教師,陳壽中學3名初中教師)考生考試辦法:引進分初試、復試
1.初試:初試方式為面試,以講課為主。實行打分制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分數的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初試時間:2014年7月25日。
初試地點:嘉陵一中。
初試成績當場公布,初試成績80分以上人員進入復試,若該崗位無80分以上人員,則取消該崗位。參加復試人員名單7月26日在嘉陵教育網(http://www.jlqedu.cn/,下同)上公示。
2.復試:復試采取以講課及技能測試為主、結合專家提問答辯的方式進行。實行打分制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分數的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復試時間:2014年7月28日。
復試地點:嘉陵一中。
復試人員的復試成績7月31日前在嘉陵教育網上公示。
確定考核對象:依據復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考核對象(若分數相同,則加試確定)。
(二)報考陳壽中學考調教師崗位考生考試辦法: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及教育教學業(yè)績考核(區(qū)外考生只筆試、面試),總分為100分。
考試成績=筆試成績×55%(區(qū)外考生60%)+面試成績×40%+教育教學業(yè)績分(滿分5分,限區(qū)內考生)。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報考學科的專業(yè)知識,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2014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南充市實驗中學
筆試成績及教學業(yè)績分于7月19日前在嘉陵教育網上公布。
2.面試:按不超過參考人數與崗位名額3:1的比例,依據同崗位參考教師筆試成績(折合分)與教育教學業(yè)績分之和(區(qū)外參考教師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員,最末名次并列的全部進入面試。面試入圍名單于7月19日前在嘉陵教育網上公布。面試滿分為100分,分數的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面試方式:模擬上課、技能測試(音體美及信息技術崗位)。面試時間20分鐘(含技能測試5分鐘)。備課時間40分鐘(技能測試不另給準備時間)。
面試時間:2014年7月21日。
面試地點:南充市實驗中學
3.教育教學業(yè)績分(5分)。
⑴根據報考者提供的近五年(即2009年1月1日后)獲獎材料,按如下標準計分:
①獲得黨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表彰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優(yōu)秀班主任、師德標兵、優(yōu)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類榮譽稱號的,市級及以上1分。
②獲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教研機構組織的賽課等級獎的,市一等獎及以上1分(限與報考崗位相一致的學科)。
③獲得政府教育成果等級獎的,市二等獎及以上1分。
④獲報考學科區(qū)教學質量獎三次的加基礎分1分,每超1次加0.5分,該項累計不超過2分(限與報考崗位相一致的學科)。
⑤區(qū)統(tǒng)考成績:所教學科(僅計算與報考崗位一致的學科)成績排名居全區(qū)同年級同學科前三分之一名次的,加基礎分1分,超過三分之一名次的計算公式:
(全區(qū)同年級班數-任教班級名次+1)/全區(qū)同年級班數 ×2
三年六次分別計算后平均;教多班的就高不就低。
計算學年度: 2011—2012、2012—2013、2013—2014學年度,成績以《嘉陵教苑》公布的為準。
⑵不同類別獲獎累計計分,教育教學業(yè)績分總分不超過5分。
根據考調崗位及名額,按照報考同崗位教師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筆試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面試成績相同的,以教育教學業(yè)績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筆試、面試、教育教學業(yè)績分均相同,以教育教學業(yè)績分累計超過5分的高低順序確定名次;若再相同,則通過加試確定)依次等額確定考核人員。
參考教師考試成績于7月31日前在嘉陵教育網上公告。
(三)報考城區(qū)小學、幼兒園崗位考生考試辦法: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及教育教學業(yè)績考核。筆試、面試總分為100分(其中:筆試50%、面試50%)。
考試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教育教學業(yè)績加分(滿分5分,幼兒教師崗位不加分)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報考學科的專業(yè)知識,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2014年7月16日下午15:00—17:00
筆試地點:南充市實驗中學
筆試成績分于7月19日前在嘉陵教育網上公布。
2.面試:語文、數學、體育、幼兒教師崗位按參考人數與崗位名額2:1的比例,其它學科按不超過參考人數與崗位名額3:1的比例,依據同崗位參考教師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員,最末名次并列的全部進入面試。面試入圍名單于7月19日前在嘉陵教育網上公布。面試滿分為100分,分數的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面試方式:模擬上課、技能測試(音體美)。崗位面試時間20分鐘(含技能測試5分鐘)。幼兒教師面試為技能測試,時間20分鐘,內容為:講故事、舞蹈、唱歌、彈奏。備課時間40分鐘(技能測試不另給準備時間)。
面試時間:2014年7月23日。
面試地點:南充市實驗中學。
3.教育教學業(yè)績加分:5分。
⑴根據報考者提供的近五年(即2009年1月1日后)獲獎材料,按如下標準加分:
①獲得黨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表彰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優(yōu)秀班主任、師德標兵、優(yōu)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類榮譽稱號的,市級及以上1分。
②獲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教研職能部門組織的賽課等級獎的,市一等獎及以上1分(限與報考崗位相一致的學科)。
③獲得政府教育成果等級獎的,市二等獎及以上1分。
④獲報考學科區(qū)教學質量獎三次的加基礎分1分,每超1次加0.5分,該項累計不超過2分(限與報考崗位相一致的學科)。
⑤區(qū)統(tǒng)考成績:所教學科(僅計算報考崗位一致的學科)成績排名居全區(qū)同年級同學科前三分之一名次的,加基礎分1分,超過三分之一名次的計算公式:
(全區(qū)同年級班數-任教班級名次+1)/全區(qū)同年級班數 ×2
三年六次分別計算后平均;教多班的就高不就低。
計算學年度: 2011—2012、2012—2013、2013—2014學年度,成績以《嘉陵教苑》公布的為準。
⑵不同類別獲獎累計計分,教育教學業(yè)績加分總分不超過5分。
根據考調崗位及名額,按照報考同崗位教師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筆試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面試成績相同的,以教育教學業(yè)績加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筆試、面試、教育教學業(yè)績加分均相同,以教育教學業(yè)績加分累計超過5分的高低順序確定名次;若再相同,則通過加試確定)依次等額確定考核人員。
參考教師考試成績于7月31日前在嘉陵教育網上公告。
七、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各學科體檢人員。兼報引進、陳壽、城區(qū)小學(幼兒園)人員錄取順序為:先取引進,再取陳壽,最后取城區(qū)小學(幼兒園)。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川教〔2004〕295號)執(zhí)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于2014年7月31日在嘉陵教育網上公布,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檢結果為準。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八、考核
考核對象確定后(陳壽中學、城區(qū)小學兼報的,若陳壽中學、城區(qū)小學同時確定為考核人員的,則按陳壽中學崗位考核),由區(qū)教育部門組織考核。近3年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實行一票否決:
1.違法犯罪受到法律處罰者、受黨紀、政紀處分者或正在接受紀律檢查者;
2.年度考核有一次不稱職者;
3.考前一周年內連續(xù)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及以上者;
4.職業(yè)道德差,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工作期間到校外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兼課、有償培訓,組織學生接受有償家教或培訓,教師職業(yè)道德考核不合格者;非法集會游行、罷課參與者;在網絡上攻擊黨和政府造成惡劣影響的;
5.不服從組織安排,工作態(tài)度不端正,群眾反映差、教學效果差者;
6.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影響惡劣的,受到點名通報處理還在影響期內的;
7.其它不符合考核要求的。
考核不合格所出現的缺額,按考試成績(嘉陵一中、陳壽中學引進為復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九、公示
對擬調進人員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在公示期內實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線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問題不予受理。對反映情況經查實,不符合考調條件者,取消考調資格。
十、調動
1.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將擬調人員名單報區(qū)委、區(qū)政府領導審定后由區(qū)人社局、區(qū)教育局辦理調動手續(xù)。
2. 考調陳壽中學的區(qū)內教師試用一年,由用人單位與本人簽定試用協(xié)議,試用期滿綜合考試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
3.考調城區(qū)小學、幼兒園的,于8月28日到教育局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選擇崗位。
崗位安排:嘉陵二中語文1名,數學1名;實驗小學語文1名,數學1名,音樂1名,體育1名,美術1名;行知小學體育3名,美術1名,音樂1名,計算機1名;火花三小語文4名,數學4名,音樂2名,體育3名,美術2名,計算機1名。濱河幼兒園8名,嘉陵幼兒園7名。
十一、紀律與監(jiān)督
考調教師工作嚴格執(zhí)行人事考試的相關規(guī)定,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的員,一經查實,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二、有關咨詢、監(jiān)督電話
咨詢電話:
0817-3630310(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
0817-3886017(區(qū)教育局政治處)
監(jiān)督電話:0817-3631035(區(qū)監(jiān)察局)
附件: 嘉陵區(qū)城區(qū)中小學、幼兒園2014年7月考調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rar
南充市嘉陵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充市嘉陵區(qū)教育局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