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筆試公告
《營子區(qū)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筆試工作方案》已經營子區(qū)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通過,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筆試時間: 2014年7月15日9:00-11:00
二、筆試地點:承德市第七中學(鷹手營子礦區(qū)濱河東路2號)
三、準考證領取
考生需領取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為:2014年7月13日(星期日)至7月14日(星期一),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30。由考生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到營子區(qū)教體局人事股領。挥伤舜I的,代領人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考生身份證復印件,簽字并由工作人員同考生本人聯(lián)系確認。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
考生領取準考證后要認真核對各項信息,如與報名時信息不一致,請于7月14日11:30前與教體局人事股聯(lián)系,電話:0314-7596117。
四、紀律要求
(一)筆試考場規(guī)則
1、考生考試前40分鐘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入座后將身份證和準考證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備查對。
2、遲到30分鐘以上的考生不得入場,無特殊情況考試結束前考生不得離開考場。確有特殊情況需去衛(wèi)生間的,征得主監(jiān)考同意由巡視人員陪同,離開考場時間不能超過10分鐘。
3、考生入座不得攜帶任何書籍、筆記、紙張、字典、計算器、電子記事本以及其他電子設備等,只準帶必要的文具如圓珠筆、鋼筆等。其他物品一律放在考場指定位置。嚴禁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4、考試開始信息發(fā)出后考生開始答題,首先在試卷規(guī)定的位置上準確填寫姓名、準考證號等內容。
5、考生對試題不理解時,不得向監(jiān)考人員詢問,如遇試卷分發(fā)錯誤、缺頁、倒頁、試題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示意。
6、考生答題時一律用黑色筆寫在答卷紙規(guī)定的欄內,字跡要清楚、工整。用紅色筆或鉛筆答題者,答卷作廢。本次考試沒有答題卡。
7、在試卷上,除規(guī)定填寫的項目外,不得作任何標記,否則答卷作廢。
8、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荚嚱K止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用筆,并將答卷反面向上放在桌上,待監(jiān)考人員收齊試卷后方可離場。試卷和草稿紙一律不準帶走。
9、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他人試卷,不準交談、遞條、換卷、做手勢等。違反考試紀律和作弊者,取消其考試資格。
10、考生應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接受監(jiān)考人員的監(jiān)督和檢查。
11、除本考場主考、監(jiān)考、巡考外,其他人員不準進入考場。
(二)違紀違規(guī)處理規(guī)定
1、 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由考試主管部門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1)將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的;
(3)不按規(guī)定填寫(填涂)本人信息的;
(4)未用規(guī)定的答題用筆作答的;
(5)以旁窺、交頭接耳、打手勢等方式接信息的;
(6)在考試開始信號發(fā)出前作答,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繼續(xù)作答的;
(7)影響他人考試,情節(jié)輕微的;
(8)其他一般違紀違規(guī)行為。
2、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考試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的處理:
(1)違反規(guī)定翻閱參考資料的;
(2)使用通訊設備或者電子設備的;
(3)互相交換試卷、答題紙、草稿紙等行為的或兩卷以上(含兩卷)答案文字表述、答案信息點錯誤高度一致(雷同)的;
(4)抄襲、協(xié)助他人抄襲考生作答內容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
(5)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或者將試卷、答題紙及其他考試用紙張帶出考場的;
(6)考生在答卷上做標記的;
(7)考試中傳送或者接收試題信息或考生作答內容的;
(8)考生答卷筆跡前后明顯不一致的;
(9)嚴重擾亂考場秩序,影響考試正常進行的;
(10)其他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
3、 在閱卷過程中,考生被認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試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處理,且終身不得報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的處理:
(1)經查實認定為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的;
(2)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的;
(3)其他情節(jié)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
營子區(qū)機關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
公開招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