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昌市第二中學、中職學校招調教師公告
因工作急需,樂昌市第二中學、樂昌市中職學校需招調教師各1名。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guī)范》(粵人社發(fā)【2013】21號)精神,現公告如下:
一、招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浜凸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調崗位職數
樂昌市第二中學數學教師1名,中等職業(yè)學校信息技術教師1名。
三、招調條件、范圍及方式
(一)招調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調范圍
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5年以上教學工作經歷,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35周歲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的在職在崗教師。
(三)招調方式。采取筆試、面試(含技能測試)的方式擇優(yōu)錄用。
四、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和要求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2015年元月12 - 13日。
(三)報名地點:樂昌市教育局六樓人事股(樂昌市公主下路66號)。
(五)聯系電話:樂昌市教育局人事股0751-5556346(梁老師)、5563073(張老師)。
(六)報名要求:
1.報名時需持以下有效證件(證件不齊者視為不符合報考資格):
①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身份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②由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③在職人員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④從事5年以上教育工作經歷證明。
2.交半身免冠小一寸同底彩色相片2張。
五、筆試、面試時間、地點
筆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試內容及辦法
1.筆試。筆試內容:本專業(yè)考題。
2.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學科專業(yè)知識、語言表達能力、課堂教學能力,以及儀表氣質和思維反應能力。
(1)面試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按學科或專業(yè)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崗位名額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2)面試以課堂教學的形式進行。報考中職學校信息技術專業(yè)教師還須進行專業(yè)技能測試。
七、計分辦法
1.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面試!
考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考試資格,并在二年內不得參加我市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
①偽造學歷或開具各種假證明的。
②請人代考或代人考試的。
③非法獲取、知悉考試試題的。
④有其他違法違紀等不良行為的。
2.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體檢和政審。
3.考生綜合總分為100分,其中:中職學校信息技術專業(yè)考生筆試分占40%,面試分占60%。面試分中,課堂教學和專業(yè)技能測試分各占30%。
八、待遇
1.調入人員列入財政供養(yǎng),使用事業(yè)編制,核定教師崗位,實行一年的試用期。
2.崗位聘用。按所報考學校實際空缺崗位聘用。
九、招調工作程序
1.發(fā)布公告。通過電視、網絡等形式面向社會發(fā)布招聘公告。
2.組織報名。報考工作由教育局具體負責組織,由教師本人持有效證件到教育局人事股報名,填寫報名登記表和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
3.組織筆試和面試。
4.體檢和政審。體檢對象按同一職位,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1等額確定。體檢標準和項目按照《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2011〕134號)進行,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政審由教育局組織進行。體檢和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從報考同一職位的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
6.錄用。按筆試、面試綜合成績,以及職位與學科(專業(yè))排名順序,對經體檢和政審合格的人員,辦理相關調動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錄用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綜合成績相同的,數學專業(yè)考生以筆試成績分高者優(yōu)先錄用,信息技術專業(yè)考生以專業(yè)技能成績分高者優(yōu)先錄用。
7.公示。聘用結果通過樂昌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天,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
舉報電話:市人社局5571150
市教育局5567930 5562980
8.聘用。被正式錄用人員,須簽定服務五年以上協議書,按規(guī)定時間到市教育局和所分配的學校報到,未按期報到者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各專業(yè)擬調入人選自動放棄或被取消調入資格,遞補人選由市教育局和人社局根據該專業(yè)考生綜合成績,按規(guī)定要求和程序研究確定。
樂昌市教育局 樂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