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東至縣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公告
2015年度東至縣使用事業(yè)編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30名,根據(jù)《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 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的教師主要補充到鄉(xiāng)鎮(zhèn)幼兒園,總計劃30名,具體招聘學校、崗位(學科)、招聘條件及要求詳見下表。
序 |
招聘 單位 |
崗位 名稱 |
崗位 代碼 |
招聘 |
報考條件要求 |
聘用單位 | |||
專業(yè) |
學歷 |
年齡 |
其他 | ||||||
1 |
鄉(xiāng)鎮(zhèn) 幼兒 園 |
幼兒 教師 |
1502008 |
15 |
專業(yè) 不限 |
大專 及以上 |
35周歲 以下 |
具有幼兒 |
大渡口、張溪、洋湖、花園、泥溪各1名,香隅、木塔各2名,葛公、官港各3名。高分優(yōu)先選崗。 |
2 |
鄉(xiāng)鎮(zhèn) 幼兒 園 |
幼兒 教師 |
1502009 |
15 |
專業(yè) 不限 |
大專 及以上 |
35周歲 以下 |
具有幼兒 |
大渡口、勝利、張溪各1名,香隅、葛公、花園、官港、木塔、泥溪各2名。高分優(yōu)先選崗。 |
二、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yè)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3、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4、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6、招聘計劃表年齡條件中的 “35周歲以下”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3、現(xiàn)役軍人;
4、經(jīng)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nèi)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diào)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法律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本次招聘的有關信息于2015年5月11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www.ahczhrss.gov.cn)、池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chzpta.gov.cn/)、東至縣政府網(wǎng)(http://www.dongzhi.gov.cn/)、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http://www.dzldj.gov.cn/)、東至教育體育網(wǎng)(http://www.dzjy.gov.cn/)等網(wǎng)站統(tǒng)一發(fā)布。
(二)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方式采用網(wǎng)絡報名的形式,報名網(wǎng)站為池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chzpta.gov.cn/),報名時間為2015年6月22日上午9:00至6月26日上午9:00,逾期不再受理。
報考人員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報名期間設立咨詢電話:0566-7026916、7016873。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報名后至6月27日9:00前可隨時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6月28日9:00之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6月29日16:00前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按規(guī)定繳納筆試費用,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jù)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費用(共計90元)。
報考人員須提前辦理可用于網(wǎng)上支付費用的工商銀行卡。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和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wǎng)上確認和網(wǎng)上繳費,在7月7日至7月8日上班時間到東至縣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東至縣堯城路27號,聯(lián)系電話:0566--7026916)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審核確認手續(xù)。辦理減免手續(xù)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zhì),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由東至縣教育局負責通知于6月30日9:00—16:00改報其他崗位。對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經(jīng)東至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方可開考。
(三)筆試
1、筆試內(nèi)容:
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主要內(nèi)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guī)、新課程理論和教師修養(yǎng)等相關知識,滿分為120分)和《學科專業(yè)知識》(滿分為120分)。
2、筆試時間與地點:
筆試時間:2015年7月9日上午8:00—9:30考《教育綜合知識》,10:00—12:30考《學科專業(yè)知識》。筆試地點設在東至縣城區(qū),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可于7月6日9:00至7月8日24:00從池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