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專項招聘高中(職中)教師公告
公布時間:2015/12/1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92號)結合單位編制余額,現將我市2016年專項招聘高中(職中)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專項招聘崗位計劃、條件
專項招聘高中(職中)教師計劃共15名,具體崗位和條件見計劃表。
二、專項招聘工作程序
1、發(fā)布公告。在州、市人社局網站上發(fā)布公告,做到指標公開、條件公開、過程公開。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2、組織報名。12月11日在華中師范大學佑銘體育館現場報名,如有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可以主動聯系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政工人事科參加供需見面會。報名時需提供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榮譽證書原件及詳細簡歷(應屆畢業(yè)生持身份證、學生證、詳細簡歷、《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學校蓋章的成績單)進行資格審查,并填寫專項招聘教師報名表(附后)。
3、能力測試。測試內容主要為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測試。用人單位可視報名情況采取筆試、結構化面試、試講試教、現場答辯、專業(yè)技能和實際操作考評等多種方式進行。
4、組織考核和體檢。根據測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擬聘對象,然后進行考核和體檢,考核的重點是擬聘人員的職業(yè)道德、思想作風、學習態(tài)度、學習成績、工作實績等。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操作規(guī)程(國人部發(fā)[2005]1號、國人廳發(fā)[2007]25號、人社部發(fā)[2010]19號、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執(zhí)行。
5、擬聘對象公示。根據考試、考核和體檢情況,由用人單位領導班子確定擬聘對象,在用人單位公示并報恩施市人社局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后發(fā)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弄虛作假等違規(guī)行為的,取消相關人員的擬聘資格。
6、備案及聘用管理。專項招聘工作完成后,按上級文件規(guī)定由市人社局審核后報州人社局備案,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對專項招聘的人員,嚴格實行崗位聘用合同管理。專項招聘人員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不少于5年服務期的承諾協議。
恩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