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的通知
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筆試已經結束,根據《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面試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的對象
㈠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員1: 3的比例,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
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xiàn)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
對資格復審不合格及本人自愿放棄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人員遞補(替補人員由相關縣區(qū)通知)。
㈡報考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教師崗位,在招聘崗位與報名人員比例沒超過1:3比例而實行免筆試的人員。
㈢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詳見附件1和附件2。
2016年5月25日起,考生可登錄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tǒng)平臺(http://www.jszp.gxeea.cn)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市屬學校、有關縣(區(qū))2016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面試資格復審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地點安排如下:
資格復審范圍 |
資格復審時間 |
聯(lián)系人 |
聯(lián)系電話 |
市屬學校 |
6月13-15日 |
桂林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 |
0773-2820032 |
秀峰區(qū)屬中小學 |
6月13-15日 |
秀峰區(qū)教育局408辦公室(秀峰區(qū)棠梓巷1號) |
0773-2835332 |
象山區(qū)屬中小學 |
6月15-16日 |
桂林市象山區(qū)教育局一樓教室(象山區(qū)雉山路19號) |
0773-2150555 |
雁山區(qū)屬中小學 |
6月13-15日 |
雁山區(qū)教育局203辦公室(雁山街93號從君武小學校門進) |
0773-3552881 |
臨桂區(qū)屬中小學 |
6月13-16日 |
臨桂區(qū)教育局人事股(臨桂人民路19號八樓) |
0773-5582025、 |
陽朔縣屬中小學 |
6月13-14日 |
陽朔縣教育局(龍岳路)二樓人事股 |
0773-8811115、 |
靈川縣屬中小學 |
6月13-14日 |
靈川縣教育局人事股(靈西路46號) |
0773-6812234、 |
全州縣屬中小學 |
6月13-14日 |
全州縣教育局人事股(全州縣桂黃中路110號七樓) |
0773-4822298 |
興安縣屬中小學 |
6月16日 |
興安縣教育局人事股(興安縣教育路32號) |
0773-6228169 |
永福縣屬中小學 |
6月14-16日 |
永?h教育局人事監(jiān)察股(三樓)永福縣鳳城路77-1號 |
0773—8516663 |
灌陽縣屬中小學 |
6月13日 |
灌陽縣教育局人事股(灌陽縣灌江西路7號)七樓 |
0773-4245581 |
龍勝縣屬中小學 |
6月13-15日 |
龍勝縣教育局人事股 |
0773-7516301 |
資源縣屬中小學 |
6月13-15日 |
資源縣教育局人事股(資源縣教育局二樓) |
0773-4315138 |
平樂縣屬中小學 |
6月14-16日 |
平樂縣教育局人事教育股(三樓)正北街100號 |
0773-7884174 |
荔浦縣屬中小學 |
6月15-17日 |
荔浦縣教育局人事股(荔浦縣荔城鎮(zhèn)濱江南岸13號三樓) |
0773-7223922 |
恭城縣屬中小學 |
6月13-14日 |
恭城縣教育局人事股(拱辰東路八巷19號) |
0773-8216231 |
三、資格復審的組織實施
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對進入市屬學校教師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有關縣(區(qū))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對進入本地學校教師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四、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交材料
⒈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網上下載打印《2016年度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二份(貼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要求與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一致);考生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的所有相關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的考生,須主動向資格審查工作人員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⒉資格復審時,考生提供的各項信息與證件材料(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職稱證、教師資格證、其他必須的證明材料等)必須齊全、完整、真實、有效,且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報考者的證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實或與報考崗位所必須的條件不相符的,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報考者的筆試成績也同時作廢。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⒊2016年應屆大中專畢業(yè)生在資格復審時提供不了畢業(yè)證、學位證的,需提供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并必須在7月20日前提供獲得相應學歷學位和教師資格證原件才具備錄用資格。
⒋暫未獲得教師資格證的,在資格復審時需要提供由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已申報XX教師資格,并審核通過,證書正在辦理中”的證明。
五、其他說明
1.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按《公告》和招聘崗位要求攜帶全部報名手續(xù)材料原件按時到現(xiàn)場驗證復審,逾期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所有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2.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現(xiàn)場進行驗證的,要說明理由,經復審單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代理。
3. 放棄面試資格的考生要寫出放棄面試資格說明材料(本人簽名、注明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材料可傳真)
4. 各縣區(qū)中小學教師招聘面試時間、地點及面試的具體要求,由各縣區(qū)教育局通過面試通知書通知考生。
附件:1.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筆試成績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免筆試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桂林市教育局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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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免筆試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