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廣西民族師范學院招聘工作人員簡章(免筆試部分)
根據(jù)《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fā)〔2011〕155號)精神,經崇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我校定于2015年5月30日前組織開展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工作,計劃招聘工作人員73名。為確保這次公開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三)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識和能力;
(四)應聘實行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制度崗位的須具有國家頒發(fā)的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證書;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齡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5年5月5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如35周歲以下的為1980年5月5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的為1975年5月5日以后出生、45周歲以下的為1970年5月5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對象及方式
(一)招聘對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二)招聘方式:采取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考核的方式招聘。
三、公開招聘工作有關事項
(一)招聘崗位、人數(shù)和條件
招聘崗位名稱、招聘人數(shù)、資格條件及范圍,詳見附件《2015年廣西民族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免筆試部分)》。
(二)報名時間、地點
1、時間:2015年5月5日至5月6日,上午9:00-下午5:00。
2、地點:廣西民族師范學院人事處。
(三)提交的證件材料
報考人員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2015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學位證(2015年畢業(yè)生應提供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對于在職的報考人員,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有關證件。報考人員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或發(fā)現(xiàn)不符合資格要求,一經查實,立即予以取消面試、考核、體檢、公示、聘用的資格。
以上提供的證件均為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張。
(四)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辦法。報名時間結束后各系、部門協(xié)同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嚴格審查,按招聘人數(shù)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對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又急需招聘的緊缺專業(yè)崗位,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報名結束后1天內以書面形式報市人社局批準。面試人員確定后,各系、部門將面試人員名單及其資料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對不入圍面試的報考人員,由各系、部門負責通知其本人。
2、面試的組織實施。面試由各系、部門協(xié)同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3、面試方式。采用試講的方式進行面試,面試工作在崇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接領導下,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各系各部門實施。試講具體時間根據(jù)實際招聘情況確定。試講時間一般不少于35分鐘,試講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教學設計、教學過程、教學方法等環(huán)節(jié),并回答考官提出的相關問題。
4、面試考官。面試考官成員由具有面試考官資格證的人員組成。
5、面試實行嚴格驗證制度。面試人員按本《簡章》規(guī)定攜帶全部應聘材料原件,經招聘單位驗證無誤后方能進入面試。驗證時,招聘單位要認真核對報考人員提供的證件材料。證件及材料原件必須真實可靠。報考人員因提供的證件(如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準考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及有關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原件等相關材料)不全或不真實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報考人員的面試資格,所有責任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在資格復審階段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應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原則上,2015年7月31日(公示)前仍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者,作為自動放棄聘用處理。
招聘單位對面試人員驗證工作必須認真負責,如因驗證工作不嚴造成失誤的,由招聘單位承擔相應責任。
7、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面試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考核人選。
(五)考核
1、確定考核人員辦法。根據(jù)招聘崗位考生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shù)1:1比例確定考核人選。
2、考核內容。主要考察被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等情況,并對被考核對象的應聘資格條件及相關材料進行復查?己藭r將全部考核內容加以量化,進行評分比較,考核分數(shù)達到60分以上和評價等次為合格以上方為考核合格。
3、考核工作要求?己诵〗M成員由招聘單位2人以上組成。考核小組要對各方面的意見進行分析,采取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準確把握被考核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己私Y束后形成書面材料,明確提出考核意見,提交單位領導班子討論通過。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核人選。
(六)體檢
體檢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桂人發(fā)〔2005〕29號)、《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發(fā)〔2007〕37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fā)〔2010〕29號)執(zhí)行。如體檢中出現(xiàn)身體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到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醫(y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選。
(七)公示
擬聘人員在聘用前統(tǒng)一在廣西民族師范學院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進行復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錄用資格(應屆畢業(yè)生在報到時未能提供相應學歷學位等證件的,取消其錄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公示后,自動放棄錄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聘用人選。
(八)人員聘用
1、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填寫《崇左市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核表》,報崇左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xù)。
2、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聘用后的管理按國家和自治區(qū)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組織紀律
(一)學院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負責招聘工作的有關人員、體檢醫(yī)務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如遇與自己有上述親屬關系的,也應當回避。
(三)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給予嚴肅處理:
1、報考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考人員在考試、考核、體檢過程中作弊或弄虛作假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負責招聘工作人員違反規(guī)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的;
6、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fā)〔2011〕155號)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對違規(guī)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不予認可;已聘用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在2年內禁止參加應聘事業(yè)單位崗位和參加公務員考試。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