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審計處工作人員招聘啟事
審計處因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校內外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1名,具體要求如下:
一、崗位職責及要求
崗位職責:
1.學校建設工程和修繕工程的結算審核;
2.學校大中型工程項目的過程跟蹤審計;
3.起草學校建設工程和修繕工程與審計相關的文件、報告、規(guī)章等;
4.社會工程審計單位的招投標配合、調研及工作協(xié)調,對社會工程審計單位的審核結果進行監(jiān)督、復核、評價;
5.工程項目審計的檔案管理;
6.學校工程管理內部控制建立和執(zhí)行情況的審計;
崗位要求:
1.遵紀守法、身心健康,工作態(tài)度積極主動,富有團隊合作精神;
2.熟悉國家工程建設相關法律法規(guī),熟練掌握工程造價、工程招投標、建設工程合同等相關知識;
3.具有建筑工程、工程造價等相關專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含)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
4.具備較高的寫作水平;
5.熟練運用工程造價預算和審核軟件及Office辦公軟件;
6.具有注冊造價工程師資格,有高校工作經歷者優(yōu)先;
7.應具有北京市戶口。
二、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聘用方式:事業(yè)編制聘用
薪酬待遇:按照事業(yè)編制人員相關政策執(zhí)行。
三、應聘程序及提交材料
1.面向校內外公開招聘,按照個人申請、應聘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學校公示和學校人才人事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等環(huán)節(jié),擇優(yōu)確定錄用名單。
2.提交應聘材料;
請應聘者于2016年7月10日前將應聘材料發(fā)送至郵箱sjc@bnu.edu.cn,郵件題目命名為“應聘+姓名”
(1)個人簡歷;
(2)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掃描件;
(3)應聘者認為重要的其他材料,如業(yè)績證明材料等。
3.對初審合格者進行筆試和面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聯(lián)系人:姚春莉
電話:010-58804654
郵箱:sjc@bnu.edu.cn
北京師范大學審計處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