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吉林省公務員局通知要求,請接到體檢通知的考生按如下要求參加體檢。
一、請參加體檢的考生于7月5日早6:30分前,到吉林省社會保險事業(yè)管理局(長春市西民主大街959號)門前集合。
二、體檢時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500元體檢費。
三、參加體檢的考生可自備少量食品和飲用水。體檢前必須空腹;在抽血、彩超、留尿三項檢查后可以少量飲食。
四、參加體檢不準攜帶手機及其它通信設備。入闈期間一經發(fā)現(xiàn),無論是否使用,均按違紀處理,取消體檢資格。
五、無正當理由,未按時到達者,按自動放棄體檢對待,責任自責。
吉林省社會保險事業(yè)管理局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