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建德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和《浙江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際,對2017年下半年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凡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為建德市的人員,均可在受理申請期限內提出教師資格申請。
二、根據上級部門統(tǒng)一安排,2017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結合現場確認的方法進行。我市受理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網上申報階段:
9月28日-10月12日,各申請人登入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按照網站提示進入教師資格網上申報系統(tǒng),根據系統(tǒng)提示填寫報名信息。報名表中的現場確認點必須填寫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的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
中國教師資格網開放時間為每天7:00—24:00
第二階段為政策咨詢、現場確認、接受申請階段:
10月16日,政策咨詢。申請人如有政策疑問,可至建德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咨詢(也可電話咨詢),確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10月18日上午7點20分前到建德市中醫(yī)院體檢中心進行體檢。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健康北路1號。
10月26、27日,各申請人必須到建德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提交材料(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301室,地址:新安江街道嚴州大道939號,聯系電話:0571-64726675)辦理現場確認。申請人應當提供有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和有關表格(詳見附件)。
三、申請人材料審核通過,體檢合格的,11月中旬將在建德市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通過的,11月下旬予以發(fā)證。
高中段教師資格認定結果公布、領證通知等事項將由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通過杭州教育網(網址www.hzedu.gov.cn)進行公示或告知,公示時間在12月4日左右。請申請人務必注意瀏覽杭州教育網的公示或告知,了解自己的申請情況,我局將不再通過其它途徑進行告知或通知。
附件:2017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注意事項
建德市教育局
2017年9月22日
附件:2017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注意事項
一、請考生妥善保管個人密碼及報名號,以便查詢個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網報結束后個人信息將無法修改)。(考生注意:個人信息填寫完畢后,須點擊“提交”,系統(tǒng)將提示“注冊成功”,注冊完畢。)
二、現場確認流程、時間及地點
(一)10月18日上午7點20分前到建德市中醫(yī)院進行體檢。
(二)材料提交:10月26、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申請人隨帶相關材料(下附清單)至建德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建德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301室,地址:新安江街道嚴州大道939號,聯系電話:0571-64726675)進行現場確認。
(三)現場確認考生攜帶資料
(一)參加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攜帶資料
(1)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自發(fā)證之日起3年內有效)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于同一頁A4紙上);
(2)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
(4)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5)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大頭照、生活照、藝術照、照片模糊一律無效,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一張粘在體檢表上);
(6)體檢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體檢表表格必須是一張A4紙,表格打印在一面,不能打印成二張或是正反二面,申請幼兒教師的體檢表與申請小學初中高中教師的體檢表是不同的)。
(二)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的師范類畢業(yè)生申請人攜帶資料(限2011年及以前入學且未取得過教師資格證書人員):
(1)身份證、學歷證書(如研究生學歷者需隨帶本科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復印);
(2)畢業(yè)成績單、教育教學實習表、師范生證明各一份(成績表、實習表須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復印自原件,并加蓋公章;1999年及以后入學的高等教育師范生須提供師范生證明,證明要求:如申請人屬浙江省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由畢業(yè)學校教務處出具證明;屬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由畢業(yè)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師范處或學生處出具證明);
(3)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4)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相關證明;
(5)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印);
(6)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7)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
(8)體檢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三)申請人需參加相關體檢全部項目(如胸透等),請申請人根據自身身體情況酌情安排。
(四)如出現報錯確認點、認定機構等情況,更改截止日期為各確認點體檢前一個工作日。
(五)所提供表格、復印材料紙張規(guī)格為A4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