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工作,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教育部辦公廳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教育部關于推進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通知》(教師函〔2022〕1號)等有關規(guī)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滿足下列認定范圍之一,身體健康,未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符合下列條件的,均可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一)認定范圍
1.湟中區(qū)戶籍(戶籍所在地);
2.持有湟中區(qū)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居住地);
3.湟中區(qū)轄區(qū)內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和在讀研究生(就讀學校所在地);
4.持我區(qū)簽發(fā)的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人員,或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在我省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
5.駐我區(qū)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認定人員
1.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員(以下簡稱國考合格人員)。
2.取得省內有關高校頒發(fā)《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以下簡稱免試認定改革人員)。
3.2016年之前(不含2016年)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以下簡稱2016年之前師范類畢業(yè)生)。
(三)認定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教師職業(yè)道德。
2.具備《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合格學歷:
(1)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2)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3)取得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初級職業(yè)學校文化、專業(yè)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蛘咂渌髮W專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4)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中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5)取得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3.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規(guī)定有效期內)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在規(guī)定有效期內)。
2016年之前師范類畢業(yè)生可免試認定與所學專業(yè)相一致學科的中小學教師資格(再次申請其他學段學科教師資格須參加全國統一考試)。
4.取得規(guī)定的普通話等級證書: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語文學科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5.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普通高校全日制三年級以上學生可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試通過但未取得畢業(yè)證書前,尚不具備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條件。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可在畢業(yè)前最后一學期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將在申請人取得畢業(yè)證書后做出認定結論、制發(fā)教師資格證書。
二、認定機構
(一)西寧市教育局為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二)湟中區(qū)教育局為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三、認定時間及程序
(一)網上申報
凡在我省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參加網上報名,報名網站: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網上報名后申請人員須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場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
2022年上半年第一次認定網上報名時間:4月6日9:00至4月19日17:00(主要針對2021年下半年及以前教師資格國考合格人員等其他符合條件的申請人)。
2022年上半年第二次認定網上報名時間:6月7日9:00至6月20日17:00(主要針對2022年上半年教師資格國考合格人員、2022屆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等其他符合條件的申請人)。
2022年下半年認定網上報名時間:9月14日9:00至9月27日17:00。
具體申請流程:
1.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人員按以上時間要求,注冊并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按照網站提示先進行實名制核驗后,再進行網上申報。
2.選擇申請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其中:國考合格人員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須與本人持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中的學段學科一致;免試認定改革人員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須與本人持有的《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中的學段學科一致,如申請認定其他學段和學科教師資格,不予免試,須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2016年之前師范類畢業(yè)生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須與本人所學專業(yè)一致,如申請認定其他學段和學科教師資格,須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3.根據網站提示和說明,如實填寫教師資格申請信息,按要求上傳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在網上申報界面根據系統提示要求如實填報《個人承諾書》。
4.信息提交成功后,請申請人牢記報名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報名號,以上資料是修改報名信息以及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
5.申請人每年只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二)現場確認
網上申請成功后,申請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2022年上半年第一次認定現場確認時間:4月7日8:00時至4月19日17:00時工作日;
2022年上半年第二次認定現場確認時間:待定
現場確認地點:湟中區(qū)魯沙爾鎮(zhèn)迎賓路104號湟中區(qū)教育局二樓人事科。
現場確認須提供的材料:
網上申請成功后,申請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認定時間及方式依據認定機構在網上注意事項中的有關要求,F場確認須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學歷證書原件,國(境)外學歷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學歷信息經過系統比對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普通話信息經過系統比對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
4.《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由報名系統自動比對核驗,無需申請人個人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2張(正規(guī)證件照片,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照片一致,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和體檢表,照片背面寫明報名號、姓名、身份證號、申請的任教學科)。
6.提交屬于認定范圍中的對應材料:
(1)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
(三)體檢
現場確認通過后,申請人參加由湟中區(qū)教育局組織的統一體檢,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四)認定和領取證書
2022年上半年第一次認定:5月20日前對申請教師資格者作出認定結論,并于6月7日前向符合認定條件者制發(fā)《教師資格證書》,證書領取事宜請關注我局相關通知。
2022年上半年第二次認定:7月29日前對申請教師資格者作出認定結論,并于8月15日前向符合認定條件者制發(fā)《教師資格證書》,證書領取事宜請關注我局相關通知。
2022年下半年認定:11月4日前對申請教師資格者作出認定結論,并于11月25日前向符合認定條件者制發(fā)《教師資格證書》,證書領取事宜請關注我局相關通知。
四、其他事項
(一)其他未盡事宜請關注各認定機構發(fā)布的通知公告,請申請人務必及時查閱,以免錯過認定機構的工作安排。
(二)請申請人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特此公告。
聯系人:湟中區(qū)教育局人事科曹老師
辦公電話:0971-2237499
西寧市湟中區(qū)教育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