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單位擬向社會招聘2名工作人員,現(xiàn)依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法律崗位1名,從事機關工作;
文秘崗位1名,從事機關公文寫作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資待遇按國家事業(yè)單位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
四、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及崗位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崗位任職條件。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報名之日止);
2.具有較好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和寫作能力;
3.法律崗位: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法學專業(yè),熟悉企事業(yè)單位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3年以上相應工作經驗;
文秘崗位: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中國語言文學類專業(yè),3年以上相應工作經驗。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發(fā)布,公告時間為10個工作日,同時市國資委網站發(fā)布。
報名辦法: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須登錄“佛山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ww.fskszx.com.cn),并經過“網上申報資料”和“單位資格審查”兩個步驟完成報名手續(xù)。由于本次招聘參加市直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招聘考試,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統(tǒng)考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考及參加考試。報考人員要踐行誠信報考、誠信考試。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一)網上申報資料。2014年上半年市直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招聘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為:2014年3月28日9:00時至2014年4月4日17:00時。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錄“佛山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ww.fskszx.com.cn),進入佛山市直單位公開招聘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寫個人情況,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資料填寫完整后打印報名表。
(二)單位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地點:佛山市國資委企業(yè)領導人員管理科,地址:禪城區(qū)汾江中路215號20樓,聯(lián)系電話:88332690、88332663、88332661,聯(lián)系人:伍亞支、易銀河、李德成。
資格審查時間為2014年3月28日至4月4日(上午9:00時-11:30時,下午2:30時-17:00時)。
報考人員在完成網上提交報考申請后,應攜帶報名表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個人簡歷、職稱證明、學歷證、學位證、身份證、獲獎證書、論文及成果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市國資委企業(yè)領導人員管理科(禪城區(qū)汾江中路215號20樓)進行資格審查。市國資委審查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符合條件的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確認同意報考,不符合條件的現(xiàn)場告知報考人員。
(三)報名結果查詢。報考人員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未經原報考單位同意,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在報名規(guī)定時間內可改報其他職位。
(四)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后,報考人員應于4月9日9:00時至4月13日9:00時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考試
(一)筆試時間為2014年4月13日上午9:00時-11:00時。筆試為閉卷考試,總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內容統(tǒng)一為公共科目《綜合職業(yè)能力測試》,試題統(tǒng)一由市人事考評辦負責命制。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二)面試: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以考評小組成員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分數(shù)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一位)。面試總分100分。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tǒng)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三)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和面試成績按 5:5比例合成總成績,總成績?yōu)?00分,合格線為60分。
七、體檢
根據(jù)擬聘人數(shù),各招聘崗位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體檢人選。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guī)定,組織體檢人選到指定區(qū)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可按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所需費用由我單位支出。
八、考核
對體檢合格者,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聘用的,可在同一崗位中按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與聘用
(一)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招聘人選,名單在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國資委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我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試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限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確定。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簽定正式聘用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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