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社會保障卡管理服務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市社會保障卡管理服務中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中心)決定面向寧波市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3名,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社會保障卡管理服務中心(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中心)于2011年4月經寧波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建立,為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yè)單位(公益一類),機構規(guī)格相當于行政正處級,經費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2014年經市編辦批準增掛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中心牌子。主要工作職責是:擬訂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業(yè)務操作規(guī)程、建設方案及規(guī)則;組織全市社?ㄐ畔⒉杉⒑藢、制作、發(fā)放等日常管理和經辦工作;組織協調社會保障卡在社會保障各項事務、定點醫(y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及合作銀行中的拓展應用;組織開展社會保障卡批量個性化制卡和初始化工作;組織開展社會保障卡宣傳及業(yè)務培訓,指導各縣(市)區(qū)和基層社會保障平臺做好社會保障卡相關工作,配合國家、省人社部門相關機構開展社會保障卡跨地區(qū)用卡業(yè)務、組織協調各用人單位和街道(鄉(xiāng)鎮(zhèn))基層社會保障平臺開展信息核對和申領受理工作。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tǒng)一體化基礎設施、應用平臺、數據中心基礎數據庫的建設、管理和運行維護;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電子政務系統(tǒng)的建設、管理和維護;承擔與上級對口業(yè)務部門和市級有關單位的聯系協調以及數據交換工作;承擔為全市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業(yè)務應用系統(tǒng)提供技術指導;承辦市人力社保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yè)、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術要求;
(四)身體健康,吃苦耐勞,勤奮肯干;
(五)具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工作責任感、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六)具備較強的學習能力和創(chuàng)新能力,且具有一定的口頭表達能力和較好的文字能力;
(七)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yè)、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 崗位 |
崗位類別 |
人數 |
崗位職責 |
招聘專業(yè)及 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 |
財務 人員 |
專技 |
1 |
從事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兼職黨務和辦公室工作。 |
會計學、財務管理專業(yè);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寧波市戶籍 |
1.年齡30周歲以下; 2.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且有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后1年及以上實際從事財務工作經歷。 3.中共黨員。 |
信息技術工作人員(1) |
專技 |
1 |
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tǒng)系統(tǒng)平臺、網絡系統(tǒng)、應用系統(tǒng)的建設管理和運維。 |
軟件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及應用專業(yè); 大學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寧波市戶籍 |
1.年齡40周歲以下; 2.有5年及以上從事本專業(yè)工作經歷; 3.擁有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yè)技術資格(水平)考試中級及以上資格。 |
信息技術工作人員(2) |
專技 |
1 |
承擔信息系統(tǒng)項目管理、IT規(guī)劃、信息資源管理等工作。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軟件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 大學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寧波市戶籍 |
1.年齡30周歲以下; 2.有2年及以上從事本專業(yè)工作經歷。 |
注:學歷、學位、執(zhí)(職)業(yè)資格的取得和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fā)布之日。年齡30周歲以下即指1985年5月6日以后出生,年齡40周歲以下即指1975年5月6日以后出生。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yè)技術資格(水平)考試中級及以上資格是指通過中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yè)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取得信息系統(tǒng)項目管理師、網絡規(guī)劃設計師、信息系統(tǒng)管理工程師、網絡工程師資格證書之一的人員。應聘人員屬于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的,報名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yè)以所學課程名稱為依據。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自發(fā)布公告之日起到2015年5月20日
2、報名辦法: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先從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下載并填好報名表(見附件),并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將報名表和相關材料的掃描件發(fā)送至郵箱:liu_yunhui@vip.163.com。咨詢電話:83867409,聯系人:劉云輝。
郵件主題請標明“姓名+應聘崗位”。相關材料包含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海境外留學生憑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職(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勞動合同(或養(yǎng)老保險交費憑據)和單位出具的從事本專業(yè)工作經歷證明等。
考生報名后應及時與招聘單位聯系人電話聯系,以驗證郵件材料是否收到及完好。
3、資格初審: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結束后,市社會保障卡管理服務中心將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中心通知本人,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將通過回復郵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5、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名單和領取準考證時間將于報名結束一周后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準考證(請保留至面試結束)在約定時間到寧波市海曙區(qū)解放南路257號509室領取,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告和準考證。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應知應會知識和必須具備的專業(yè)技能知識。具體考試科目由招聘單位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命題,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具體詳見公告和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以及資格復審的時間于筆試后7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地點:寧波市海曙區(qū)解放南路257號509室。
進入面試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海境外留學生憑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職(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勞動合同(或養(yǎng)老保險交費憑據)和單位出具的從事本專業(yè)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原件到規(guī)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不全或提供材料原件與報名掃描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面試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因資格復審不合格以及放棄(資格復審)而產生的空缺名額根據筆試成績依次替補。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現場發(fā)放《面試通知》。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適應崗位的實際工作能力及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面試通知》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面試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由此產生的面試空缺名額不替補。
4、成績
考試總成績?yōu)楣P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滿分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如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察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察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zhí)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了詳細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責任處室核準后,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yè)家庭戶的,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zhí)行初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xù)。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zhí)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時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fā)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監(jiān)督電話:0574-83865256
附件:報名表
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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