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就業(yè)政策,根據(jù)中省有關政策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相關規(guī)定,決定面向服務我市的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五類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招聘基層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1名,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1.我市在2015年9月底前服務期滿并經(jīng)服務項目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尚未被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錄(聘)用的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五類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2.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萍耙陨蠈W歷、或者入伍時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xiàn)役經(jīng)歷并按規(guī)定辦理了退役手續(xù),戶籍在我市尚未被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錄(聘)用的退役大學生士兵。
二、招聘職位
招聘職位見《2015年華鎣市基層事業(yè)單位面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三、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79年8月31日至1997年8月31日出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3.尚在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內的人員。
4.在各級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上述人員的相關時間界定均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
(一)現(xiàn)場報名及繳費
1.筆試報名時間:2015年8月31日至9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報名地點:華鎣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華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02室,聯(lián)系人:田延,白玉華;聯(lián)系電話:0826-4852567,0826-4690316)。
3.報名時須提交資料:
(1)五類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應攜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基層服務單位和服務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2015年9月底前服務期滿的應在正式聘用前提供服務期間工作考核合格的相關材料)、服務合同(協(xié)議)、服務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并如實填寫《2015年華鎣市基層事業(yè)單位面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招聘工作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附件2)。
(2)退役大學生士兵應攜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退出現(xiàn)役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并如實填寫《2015年華鎣市基層事業(yè)單位面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招聘工作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
4. 報考費用: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人、面試80元/人(進入面試人員繳納),體檢費用按實際發(fā)生額收取。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由考調領導小組組織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單位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筆試人選。報考者本人對所提供的證件及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或隱瞞情況騙取報考資格的,取消報考者的報考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準考證領取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憑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于2015年9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代領者憑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考人員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領取。逾期不領取者按自動放棄處理,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筆試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兩科,各占筆試成績50%。
(一)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筆試開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名額。因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核減的招聘名額,開考前在華鎣黨建網(wǎng)、華鎣人才網(wǎng)公告。
2.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兩科,每科均為100分!豆不A知識》主要測試應試者應掌握的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法律法規(guī)、公民道德建設、科學與技術、應用文常識、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管理等方面基本知識的能力;《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主要測試應試者言語理解與表達、數(shù)量關系、判斷推理、常識判斷和資料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3.筆試時間。筆試時間為2015年9月8日(星期二),上午8:30-10:00《公共基礎知識》筆試,10:30-12:0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筆試。
4.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5.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5年9月10日在華鎣黨建網(wǎng)、華鎣人才網(wǎng)上公布。
(二)面試
1. 筆試結束后,以筆試折合總成績,分職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末位并列的,可一并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于于9月11日在華鎣黨建網(wǎng)、華鎣人才網(wǎng)上公布。
2.進入面試人員請于9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到報名處領取《面試通知書》。
3.面試遞補:因考生未領取《面試通知書》出現(xiàn)的缺額,按考試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以《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遞補公告于9月15日在華鎣黨建網(wǎng)、華鎣人才網(wǎng)上公布。
4.面試內容:實行結構化面試。
5.面試時間定于2015年9月16日上午8:30開始,地點見《準考證》。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xiàn)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面試具體事項由華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另行通知。
6.考生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因面試缺考而產(chǎn)生面試實際參加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數(shù)比例低于3:1的,仍視為有效考試比例。
(三)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9月17日在華鎣黨建網(wǎng)、華鎣人才網(wǎng)公布。
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總成績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六、體檢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jù)招聘職位及名額,按照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以《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執(zhí)行。
(三)復檢及遞補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體檢結論公告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申請,逾期不再受理,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凡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不再補檢。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的缺額,可在該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體檢具體事項在華鎣黨建網(wǎng)、華鎣人才網(wǎng)上予以公布。
七、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己说木唧w內容、標準、程序和紀律等參照《廣安市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廣安人社發(fā)〔2013〕154號)執(zhí)行。同時,復核考核對象是否符合招聘對象的范圍,在服務期間工作考核是否合格,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因自愿放棄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的缺額,可在該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人員由考核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華鎣黨建網(wǎng)、華鎣人才網(wǎng)上公示七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九、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一)經(jīng)考試、體檢、考核合格、公示無異議者審核確認為擬聘用人員,由組織統(tǒng)籌安排到缺編的鄉(xiāng)鎮(zhèn)直屬事業(yè)單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具體時間以書面通知為準)到招聘單位報到,招聘單位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時辦理聘用等手續(xù);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在公示期內、審核確認、聘用環(huán)節(jié)和試用期內因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因各種原因被取消聘用資格后出現(xiàn)的缺額不再遞補。
(四)本次招聘基層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
十、紀律與監(jiān)督
為維護本次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確保招聘工作的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由市紀委(市監(jiān)察局)對此次考調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考調人員一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其考試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對違紀違規(guī)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十一、其他事項
(一)公告解釋
由中共華鎣市委組織部、華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二)信息發(fā)布
本次招聘過程中的各類信息,均在華鎣黨建網(wǎng)(www.hydj.gov.cn)、華鎣人才網(wǎng)(www.hyrc.cn)上公告公示。因報考人員不主動、不及時按要求登錄相關網(wǎng)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考察、體檢、遞補、辦理聘用手續(xù)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咨詢電話:0826-4822789(中共華鎣市委組織部)
0826-4852567,0826-4690316(華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jiān)督電話:0826-12388(華鎣市紀委)
0826-12380-4(中共華鎣市委組織部)
0826-4821439(華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華鎣市委組織部
華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