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公務員法》、《河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暫行辦法》和《滄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遴選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10名,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3名,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2名。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選調、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根據(jù)崗位計劃擇優(yōu)錄取。
二、遴選(選調、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畢業(yè)生和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不限戶籍;
(二)其他報考人員須為滄州市轄區(qū)戶籍(或生源地)。
三、遴選(選調、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9月15日至1997年9月15日期間出生);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有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yè)和技能條件;
5.身心健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遴選(選調、招聘)崗位具體條件
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按《滄州市2015年市直黨群系統(tǒng)公開遴選(選調、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要求確定,凡涉及到年齡、戶口、參加工作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9月15日。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10月31日,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學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三)有下列情況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4、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發(fā)布公告
在滄州黨建網(wǎng)(http://www.cangzhoudj.gov.cn)發(fā)布公告,公布崗位、人數(shù)、條件以及考試安排等信息。在滄州日報、滄州晚報發(fā)布消息,此后需要發(fā)布的相關信息,請及時關注滄州黨建網(wǎng)。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辦法和時間。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辦法,報名時間為2015年9月16日至9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報名地點設在滄州市老年大學院內一樓大廳(運河區(qū)朝陽街34號)。
(二)資格審查。報名時須出具的證件如下: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片3張(同時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滄州市2015年市直黨群系統(tǒng)公開遴選(選調、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網(wǎng)上下載)。除上述資料外,根據(jù)職位不同還需提供下列材料:
報考遴選崗位的需出具本人所在單位推薦信,工作經歷和年度考核證明,中共黨員證明,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檔案章);
報考選調崗位的需出具本人所在單位推薦信,年度考核證明,中共黨員證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復印件,加蓋檔案章);
報考公開招聘崗位的需出具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縣級以上主管部門開具工作經歷證明,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提供《2015年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需學校蓋章)及就業(yè)報到證。
報考同一崗位的人數(shù)與計劃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適當減少該崗位計劃或取消該崗位。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不得重復交叉報名。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每人繳納報名考務費100元。
六、筆試
(一)筆試內容
遴選和選調崗位筆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公開招聘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荚嚂r限為150分鐘,滿分為100分。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5年9月29日(周二)上午9:00—11:30。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為2015年9月25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點在報名所在地。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考點、考場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有效身份證件。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三)劃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根據(jù)筆試總體情況劃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并對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考生,根據(jù)計劃和筆試成績,分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
(四)公布筆試結果。10月9日(周五)在滄州黨建網(wǎng)公布筆試成績、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進入面試的人選。
七、面試
(一)面試方法和組織方式。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滿分為100分,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實施。
(二)面試時間。10月17日(周六)
(三)筆試、面試成績合成。筆試占總成績的40%,面試占總成績的60%;綜合考試成績計算公式為:
綜合考試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四)確定進入體檢考生名單。根據(jù)崗位計劃和綜合考試成績,分崗位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生名單。比例內末位考生綜合成績如出現(xiàn)并列,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考生:筆試成績較高者,學歷高者,有基層工作經歷者。
八、體檢、考察與公示
由市委組織部和遴選(選調、招聘)單位共同組織體檢、考察。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費用由考生自付。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主要考察擬任(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對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進入考察人員,須出具國家學歷、學位認證部門的認證報告。請考生根據(jù)崗位條件要求提前進行學歷或學位認證。
九、確定人選與辦理相關手續(xù)
遴選和選調人員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職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遴選和選調資格。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有關事項
(一)凡考生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二)資格審核貫穿遴選(選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遴選(選調、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0317-2160107
附件:
1、《滄州市2015年市直黨群系統(tǒng)公開遴選(選調、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rar》
2、《滄州市2015年市直黨群系統(tǒng)公開遴選(選調、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中共滄州市委組織部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