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事業(yè)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jù)《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和《關于建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方案和核準備案制度的通知》(衡人社發(fā)[2011]57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崗位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計劃和崗位。本次招聘計劃人數(shù)為2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衡南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或技術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僭蚍缸锸苓^刑事處罰或曾被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诒婚_除公職的人員;
、凵形唇獬h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④衡南縣內全額事業(yè)編制人員;
、菰诟骷壒珓諉T考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 重違反紀律的人員;
、薹煞ㄒ(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在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衡南新聞網(wǎng)、衡南縣黨政門戶網(wǎng)、衡南縣黨建網(wǎng)發(fā)布招聘信息,發(fā)布時間為7個工作日。
(二)報名
1、報名方式和時間地點
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2015年10月9日——13日(11日休息)
報名地點:衡南縣云集鎮(zhèn)清泉路1號:衡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03室
聯(lián)系電話:0734-8550579 8551768
聯(lián) 系 人:王波濤
2、報名要求
①報考者須填寫《衡南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二)一式二份,提供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其他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②每人限報考1個職位,交報名費100元。
、廴鐚嵦顚憟竺畔。嚴格按照專業(yè)要求報名,提供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個人信息與報考專業(yè)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④報考者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因提供錯誤聯(lián)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資格審查
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初審、考試前資格復審、聘用前資格終審,并貫穿招聘全過程。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招聘計劃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之比須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jīng)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進行,時量為150分鐘。
①筆試內容:文字綜合崗位考試內容為申論和公文寫作,滿分為100分;綜合管理崗位,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滿分100分。
②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③筆試成績將在相關網(wǎng)站進行公示。
2、面試
、俑鶕(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诿嬖囆问剑航Y構化面試。
③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者憑本人準考證及身份證參加面試。
3、考試綜合成績
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考試綜合成績。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第三位數(shù)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五)體檢
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體檢人員名單將在相關網(wǎng)站公示。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和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由考生自負。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則從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shù)為1次。
(六)考察、公示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在相關網(wǎng)站公示。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棄考察的(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取消擬聘用資格。相應崗位缺額可按程序依次遞補一次。
經(jīng)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相關網(wǎng)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出現(xiàn)空缺時不再遞補。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受聘人員享受本單位現(xiàn)有工作人員同等待遇。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新聘用工作人員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計算,期限為半年。試用期參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進行管理。
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考生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須由考生本人自行與原單位解除合同;若該合同仍然存續(xù),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四、招聘紀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jiān)督。相關部門將按管理權限及時受理與此次招聘有關的各類舉報。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行為的。
(三)實行回避制度
1、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2、本單位負責人和參與招聘工作的人員在招聘工作過程中應自覺執(zhí)行回避制度。
五、監(jiān)督電話
衡南縣紀委 0734-8550155
中共衡南縣委組織部 0734-8550421
衡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734-8550579
本方案由衡南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