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中醫(yī)藥大學招聘公告
根據《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結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監(jiān)督下,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學校組織人事部,具體負責協調組織整個招聘工作。學校紀檢部門全程監(jiān)督。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三、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三)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職稱、專業(yè)、年齡、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四)應聘人員須于2016年12月30日前獲得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在此之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見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中醫(yī)藥大學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有關考試等具體安排、各環(huán)節(jié)考試成績均在湖南中醫(yī)藥大學網站組織人事部網頁發(fā)布(http://zzrsb.hnctcm.edu.cn/index.aspx),請考生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
(二)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21日-2016年7月23日17時止。
2.報名方式與要求: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
請應聘者登錄湖南中醫(yī)藥大學網站組織人事部網頁人才招聘系統(tǒng),填寫《湖南中醫(yī)藥大學公開招聘報名表》,并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附件。應聘人員網上報名后,須到我校組織人事部人事科進行現場確認。具體現場確認時間及要求另行通知。
應聘者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提交材料與實際不符或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每位應聘者只能應聘一個崗位,多報取消資格。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三)資格審查
依據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在湖南中醫(yī)藥大學網站組織人事部網頁公示。
(四)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
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原則上不低于3:1的比例。對于少數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省政府人社部門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應聘崗位要求為博士或副高及以上職稱的不設置開考比例。
2.考試方式
應聘專任教師崗位:采取面試和試教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面試占綜合成績40%、試教占綜合成績60%)。
面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儀容儀表,語言表達、綜合分析能力等。
試教:根據應聘同一崗位面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確定試教人選。試教采取授課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專業(yè)知識、應變能力、課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質。
應聘其他專技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綜合成績5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含寫作)和應聘崗位相關知識。不指定復習教材。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儀容儀表,語言表達、綜合分析能力等。
應聘專任教師崗位設置試教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5分(含75分);應聘其他崗位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0分(含7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
各環(huán)節(jié)考試成績在湖南中醫(yī)藥大學網站組織人事部網頁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疾靸热葜饕橇私馄湔嗡枷、德才表現、工作能力、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詢電話:0731-88458113(校組織人事部人事科)
監(jiān)督電話:0731-88458097(校紀檢監(jiān)察室)
湖南中醫(yī)藥大學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