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是綜合研究擬訂全市經濟和社會發(fā)展政策,進行宏觀調控、總量平衡,指導經濟體制改革的綜合經濟部門,市政府投資的主管部門。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政府雇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人員管理辦法
1.合同管理:聘用的政府雇員不具有行政職務,不行使行政權力,不占用行政事業(yè)編制,由株洲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與雇員簽訂雇用合同,試用期半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簽訂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雇。合同一簽期限為三年。合同期滿、考核合格且工作需要,經雙方協(xié)調一致,并報經株洲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可以續(xù)雇。
2.薪酬及福利:政府雇員的待遇實行傭金制,傭金包含工資、福利、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個人部分、個稅和績效獎金,工資由基本工資及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保險按照企業(yè)社會保險政策繳納,由株洲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委托株洲市勞務派遣公司為雇員代扣代繳。中級雇員傭金每年8-10萬元,高級雇員傭金每年10-12萬元。薪酬數額根據所聘人員的學歷、職稱、工作經歷等予以核算?冃И劷鹪诠蛦T傭金中列支1-2萬元,根據年度工作的績效情況發(fā)放。
三、報考資格
1.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綜合素質優(yōu),專業(yè)能力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四、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詳見《株洲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雇員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招考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初審、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和資格復審、公示、錄用等程序進行。
1.報名。報名時間8月1日—8月5日,采取現場報名和電子郵件報名兩種方式,現場報名到株洲市發(fā)改委人事教育科(株洲市天元區(qū)泰山路15號414室)報名;電子郵件發(fā)送報名資料到zzfgwrsk@126.com。
2.資格初審。報考人員須填寫《株洲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公開招聘政府雇員報名登記表》(A4紙雙面打印)1份,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張,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專業(yè)職稱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電子郵件報名提供以上資料的掃描件,一寸照片電子版。
3.報名時,報考人員必須符合所報崗位的條件要求,填寫的信息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在公開招聘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錄取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4.開考比例:各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須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達不到此比例則取消或縮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5.筆試。筆試時間暫定為8月中旬,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6.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方法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政治思想傾向、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應變能力、計劃協(xié)調能力、人際關系與合作能力、崗位匹配能力、責任感和進取心、個性穩(wěn)定性等。
7.體檢。體檢對象以崗位招聘數為基數,按1:1的比例,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總成績相同的,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入圍。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者棄權,則從報考同一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的,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入圍(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體檢由株洲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國家人事部、衛(wèi)生部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列為考察對象。
8.資格復審。招考單位負責對體檢合格的人選進行政審和資格條件復查,并報主管部門備案。
9.聘用。擬聘用人選,按相關規(guī)定在株洲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經公示無異議,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六、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區(qū)泰山路15號
郵政編碼:412007
聯(lián)系電話:0731-28686345
聯(lián)系人:楊洋雷娟
監(jiān)督電話:0731-28686343(市發(fā)改委紀監(jiān)室)
附件:1.株洲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雇員招聘計劃表
2.株洲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公開招聘政府雇員報名登記表
株洲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