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鹽縣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是共青團海鹽縣委員會主管,在縣民政局登記注冊的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是面向社會、面向青少年提供各類服務的公益性、綜合性服務機構,F(xiàn)根據(jù)縣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建設需要,決定向全縣公開招聘專職負責人1名。
一、招聘崗位簡介
縣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專職負責人主要負責日常管理、協(xié)調等工作,保障服務中心的日常運行。
二、招聘對象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愛崗敬業(yè),遵紀守法,品德端正,熱愛青少年事業(yè);
2.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社會學類、心理學類、法學類、公共管理類、中文類專業(yè),社會工作專業(yè)優(yōu)先;
3.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較強的工作統(tǒng)籌、組織協(xié)調、網絡媒體運營和文字溝通能力;
三、招聘錄用程序
根據(j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用考試考核相結合辦法,經公開報名、考試、體檢、考察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29日至9月2日(8:30――17:30)
2.報名地點:海鹽團縣委辦公室。聯(lián)系人:孫丹妮,電話:86110098 。
3.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薄、畢業(yè)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和就業(yè)協(xié)議書,但須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張,有工作經驗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填寫完整報名表。(詳見附件)
4.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shù)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shù)3倍,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取消招聘。
報考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招聘資格條件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二)考試
本次招聘不進行筆試,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直接參加面試,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格分為60分。
(三)體檢、考察
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考察由海鹽縣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組織。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四、錄用
錄用人員經體檢合格、考察合格決定錄用的,與海鹽縣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簽訂勞動合同。
五、其他事項
1.面試、體檢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費用由報名者本人承擔。
3.報名者提交的相關證明復印件和照片不予退還。
4.本招聘簡章最終解釋權歸海鹽縣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
海鹽縣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
2016年8月24日